因為曰本警察目前配備的制式警槍,就是“新南部M60”左輪手槍。
但僅僅因為這樣,就判斷答案是C,似乎也有些太過想當然。
畢竟,經歷過水水晶的恐怖襲擊之后...
現在犯罪分子就算是能搞來機槍坦克直升機,林新一都不會覺得奇怪的。
一把左輪槍而已,普通人想想辦法也能搞到,不一定非得是警察。
調查似乎又陷入了一片迷霧。
而就在這時...
“等等...”
“神秘人用那把左輪手槍,朝爬樹追擊他的熊開了一槍。”
“子彈一定是打中了熊,不然地上無論如何都會留有彈孔等痕跡。”
“而棕熊中槍之后,卻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血跡。”
“這是為什么?”
關鍵時刻,林新一想到了這個之前沒有得到解答的謎團。
而這個謎團,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為那顆子彈威力不夠。”
“那彈頭雖然讓棕熊受了傷,也留在了棕熊的身體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沒有擊穿棕熊的‘生物護甲’。”
“而如果棕熊僅僅是‘破了點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極為有限。”
“這點血剛一流出來就會被毛發吸收,傷口也會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會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于慣性思維,覺得那頭熊既然挨了槍子,就該大量出血才對。
但現場找不到血跡,卻很可能是因為那頭熊受的傷太輕,流的血太少。
這聽上去有些不可思議。
但和多數人潛意識想象的不一樣,不是所有槍都有那么大的威力,一槍就能讓野生動物遭受重創。
部分槍的威力極小,根本無法對棕熊這種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殺傷。
比如說也算是槍。
又比如說,警用手槍。
為了盡量不在行動中造成傷亡,警用手槍的威力普遍被設計得較小。
說到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時接觸過的,國產05型警用左輪手槍。
這把槍江湖人稱“善良之槍”。
曾有警察以此槍近距離射擊匪徒,子彈盡數被匪徒的羽絨服擋下。
還有警察試以此槍射殺發瘋公牛,前后射擊四十多槍未果。
公牛表示:“你給爺刮痧呢?”
當然,曰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M60轉輪手槍,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時見過的“善良之槍”大上許多。
但這個“大”字只是相對而言。
同為警用手槍,新南部M60轉輪手槍的威力其實也十分拉胯。
用來殺人還勉強行,想用來殺熊,那基本是癡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肉厚,其體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稱是生物坦克裝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M60左輪,那即便是抵近射擊,也絕對不會對棕熊造成什么重傷。
棕熊只會受到輕傷,然后被槍擊嚇得負傷逃走。
而因為受傷太輕,出血太少,所以才沒有在現場留下血跡。
“似乎一切都能解釋得通了...”
這些線索在林新一的腦海中連成一線。
那個大膽的猜測變得愈發清晰:
“兇手,難道是一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