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林先生...”
“你怎么知道,兇手就是開車過來的呢?”
“萬一...”
“沒有萬一,相信我就好。”林新一態度十分堅定。
因為他早就從諾亞方舟那里了解到,在他開車回酒店之后沒多久,荒卷義市的手機號就已經緊緊跟著進入酒店基站的。
而他在開車回來之前,還剛跟荒卷義市在海邊見過。
兩人幾乎同時出發,又幾乎同時到達。
那荒卷義市從海邊趕到這酒店的交通方式,也只能跟他一樣,是開車過來的了。
荒卷義市閑著沒事,也不太可能自己跟過來跟蹤林新一。
他應該是在海邊就撞見了兇手,又被兇手不聲不響劫持過來的。
而林新一有諾亞方舟的通訊監控技術幫助,他甚至知道荒卷義市的手機,是具體幾分幾秒進入酒店范圍之內的。
只要拿這跟酒店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稍作對比,應該就能很快確定,兇手和荒卷義市當時乘坐的車輛。
“只要能確定兇手的車牌號,就有希望找到兇手的車輛。”
“如果能找到兇手的車輛,那我們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連他綁架殺人的證據都能一并找到。”
“哦?”橫溝警官聽得神色迷茫:“林先生你都沒見到兇手的車,怎么就猜到車輛可能有證據呢?”
“什么證據...兇器,血衣,手套?”
“兇手只要不蠢的話,這些應該都會被他及時處理掉吧?”
從荒卷義市的推測死亡時間來看,兇手至少是在1小時前就已經將他殺了。
這意味著從結束作案到現在,那個迄今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兇手,至少有1個小時時間用來逃離現場、處理證據。
就算真有證據,等警方找到兇手的時候,應該也早就被這家伙給銷毀干凈了。
可林新一此時看起來卻信心滿滿。
仿佛他已經確定,兇手車上一定會有沒處理掉的證據一樣。
“這個么...”
“談不上‘一定’,但可能性很大。”
“因為我要找的那個證據,兇手自己多半考慮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兇器,這種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證,兇手自己當然也知道它們需要處理。
可兇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極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難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說...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義市的手腕:
“橫溝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這處紅腫隆起的疙瘩,會是什么?”
“這...”橫溝參悟湊近了仔細觀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這是蚊子叮出來的包吧?”
“沒錯。”林新一點了點頭,又問:“除此之外,你還能看出什么?”
“這個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跡。”
“但死者手腕處又沒有受傷。”
橫溝參悟蹙緊了眉頭,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備箱里的時候,頸部傷口淌出的血跡,并沒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會就只有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這滴血是...”
他細細思索了好一會兒,才眼前一亮地給出答案:
“是蚊子從荒卷義市身上吸出來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會閑著沒事,再把血給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這意味著...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時候,被荒卷義市打死了?”
“沒錯!”林新一暗暗送來贊賞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