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年紀,殺伐如此果斷,手法如此嫻熟,可見他早就將殺戮當做平常事了。
“初次殺人,難免緊張,向老師這樣的人,第一次殺人,要拿長兵器,只有和敵人保持一定的距離殺了他,才能讓你的恐懼感大大的降低。而當你殺了第二個人的時候,你就不再恐懼,反而變得亢奮。這就是殺人犯為什么總是殺人的原因,你不要指望一個殺人犯會放下屠刀,懺悔之后成為一個謙謙君子的。”
趙興認為這個學生說的很對,于是,他撿起了地上的一根長戈,然后向遠處的一個敵人刺去。
那個敵人正在應付另一根長戈的勾刺,結果趙興的長戈就很輕松的勾下了他的腦袋。
當那個腦袋滾落的時候,趙興感覺自己的感覺果然好多了,不但顫抖在身手上消失了,就連心情也變得輕松了,更有了一種躍躍欲試的亢奮。
這種亢奮變成了興奮,趙興有一種引吭高歌的強烈**。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一聲出,幾百將士一起怒吼高歌:“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于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這是正義的高歌,這是慷慨赴死的歡唱。歌聲在震天的喊殺聲中沖天而起,一唱三和直達霄漢,隨著歌聲,三百將士的戰斗開始出現了韻律,士氣疊疊高升。同樣在這歌聲中,正義得到了伸張,敵人的氣勢漸沮。他們開始猶豫,他們開始猶豫是不是殺了高高在上的太子的正義。
從生被這歌聲驚心,不能讓上面的三百來人再唱了。再唱下去,自己的軍心就散啦。自己必須反擊,他張開嘴也想唱一首歌,壓住敵人的士氣,提升自己的斗志。但張了幾次嘴,竟然不知道自己該唱什么,這個時代歌曲太少了,反反復復的就那么幾個,自己總不能學人家唱同樣的歌吧,那就落了下風了。
抓起鼓槌,猛的擊鼓。
戰鼓的隆隆聲,打亂了土山上三百將士的歌唱節奏,擊發了進攻將士的熱血,他們再次吶喊著決死沖鋒。
一面高歌死戰,歌聲讓他們有了信念目標,讓他們充滿了正義感,幾百年的禮教,讓將士們知道為什么而戰。
趙軍也在拼死的廝殺,但他們越戰越氣餒,同樣的禮教讓他們心生羞愧。這不是國戰,不是為家族而戰,他們是在以下犯上,他們不占禮,這里的禮是禮教。
最終,正義和禮教讓他們退卻了,讓他們放棄了戰斗。在正義的歌聲壓住了不講禮的戰鼓生。也不知道是誰,第一個放棄了對面敵人,羞愧和茫然戰勝了對一斤金的貪婪,轉身向山下逃跑。
所有的人,就一起向山下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