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歡兒的繼母,柳氏。”
賀詠終于將目光收回來,壓著嗓子對邵清道,聲音很輕,但很肯定。
攤頭就在書坊門口,雞鴨的毛色都看得分明,何況那么大個活人。
那婦人,五官姣好但帶了幾分俗氣的面貌,那尋常采買交際時亦忍不住流露的媚態,即使一晃五六年,賀詠仍辨出,就是柳氏。
從慶州到開封,一路上,賀詠自然很多次向邵清問起姚歡這幾年,在開封的處境。
邵清只說了那些已經公開的信息——被繼母伙同惡媒嫁去曾府,河邊觸柱,曾布為免政敵借機作文章、認了姚歡作干孫女兒,繼母偷賣姚家宅子后與人私奔,姚歡憑著自己的勤勉和蘇頌的幫助開起胡豆飲子館……
邵清在邊關大半年,并不知曉姚歡拒絕官家的“美意”后被賞了塊牌坊的事,至于她與曾緯的緣分與進展,邵清想來,自己無論出于何種考慮,都不應對賀詠說三道四,只能由姚歡親自決定,是否告訴賀詠,以及,如何告訴。
此刻,應酬完書坊主人、正低頭翻書的邵清,驀地聽到賀詠此言,目光一變。
“你在此,我去瞧瞧。”
他知姚家官人是在慶州續的弦,當時賀詠應與這柳氏常常照面。目下賀詠雖面目全非,但仍須小心。
邵清將手中的刻本書小心地捧起來,與主人彬彬有禮打個招呼道:“屋內稍暗,請容許在下攜至門口,借著天光一觀。”
書坊主人自是客氣地應允。
邵清移步門邊,背對著雞鴨攤頭。
但聽身后那婦人正與攤主討價還價:“怎地要兩只的價錢,你也忒黑心。”
攤主一臉無奈:“哎,照著娘子的規矩,俺得殺兩只雞,一只取心,一只放血,怎地不要算兩只的錢呢?”
柳氏細著嗓子哼了一聲,道:“我又不要雞肉,你那兩只雞的身子,還能賣錢。”
攤主想了想,道:“如此,那也只能賣出放血的那只。另一只,不放血、直接拿剪子剪開去心的雞,肉腥得很,我做的都是街坊熟人的生意,怎好坑別個?”
柳氏看看天色,掏出銅錢遞給攤主,不耐煩道:“行了行了,就依一只半的價錢,快些動手吧,我急著要。”
攤主接了錢,立即喚過自己的婆娘做幫手,一人負責一只雞。
攤主婆娘將其中一只按照尋常的殺法,揪去雞冠下的細毛,一刀抹了脖子,咕咕咕放出熱氣騰騰的新鮮雞血,倒入一個小小的皮囊中。
另一只雞的殺法卻古怪,攤主竟是輕輕踩著雞喙防止被啄,刀則從雞胸處直接捅入,然后用刀背橫過來、“喀”地撐開胸骨,伸手摘出還在跳動的雞心,迅速扔進先頭已經盛樂雞血的皮囊。
柳氏一把接過,也不嫌皮囊骯臟,直接揣進懷中,轉身便走。
邵清聽到攤主動手殺雞時,心中就有了計較,折身回來,一臉傾慕地向書坊主人道:“此書刻印甚是佳美,在下請一套回宅,有勞老丈拿油紙包了。”
他付過書錢,賀詠跟在他身后出門時,恰好柳氏只剩了一個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