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不為例。”陶七妮面無表情地看著鄭通說道。
都說宰相門口七品官她明白鄭通他們家在東京城里怎么都說是官門中人,看不起小地方,可不能直說吧!尤其在人家的地盤上。
“不會了,再也不會了。”鄭通忙不迭地說道。
說話當中他們走到了縣衙外,人還不是太多,他們走進去,挑了個不錯的地兒,視野非常的好,對堂內情形一目了然。
其實來看聽審的人也沒那么多,畢竟大多數人為生計奔波,沒那閑工夫,又不是和自己有關。
陶七妮看著有些破舊的縣衙,好歹該有都很齊整,比中原的東京城強,氣派多了。
大堂中間懸掛“內山縣正堂”金字大匾,匾額下為知縣審案暖閣,閣正面立一海水朝屏風,上掛“明鏡高懸”金字匾額。
三尺法桌放在暖閣內木制的高臺上,桌上置文房四寶和令箭筒,桌后放一把太師椅,其左為令箭架,右有黑折扇。暖閣前左右鋪兩塊青石,左為原告席,右為被告席。
別看只是個小小的縣衙,處處透露著官場文化。
“看什么呢?”姚長生看著陶七妮忽靈靈的大眼睛轉啊轉的。
“半部官文化。”陶七妮瞥了他一眼小聲地說道。
姚長生聞言一愣,隨即搖頭失笑,“不歷州縣,不擬臺省。”
這句話的意思是:沒有在地方州縣任職的經歷,就沒有擔任中央臺省官的資格。
這是唐代張九齡于唐開元三年提出的選官原則。州縣指地方官,臺省指中央官。
“什么意思?”陶六一看著他們倆小聲地說道,“你倆說話,俺怎么就聽不明白。”
“回去再說,這里不是說話的地兒。”陶七妮壓低聲音看著他們說道。
等了大約一盞茶的時間,咚咚……鼓聲響,左右兩邊衙役,齊聲喊著:威武升堂。
文官長了武相,挺個大肚子,能吃能喝的,看樣子肥了自己啊!
陶七妮看著堂上的楹聯: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勿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這位架勢可不像百姓,還真是有性格的縣太爺,烏紗帽、圓領都不戴,不知道以為在自家炕上呢!
縣太爺打了哈氣,驚堂木一拍,“帶犯人上堂。”肥大的身子靠在椅背上,椅子吱吱呀呀的有些嚇人。
衙役將犯人帶上堂來,縣太爺手中的驚堂木一拍,出聲問道,“下跪何人?報上名來?所犯何事啊?”
“俺姓李,叫李三,家里還有一個老娘,俺家太窮了,窮的揭不開鍋了,沒辦法半夜俺去偷雞,結果雞叫了,把主家給引來了,就把俺送到了大牢里,還沒判俺罪呢!”
簡單明了的陳述了一下事實。
“嗯!”縣太爺瞇縫著眼睛看著他道,“你可真笨!記住了,下回記得偷雞,白天偷。”看向師爺又道,“來人給他一兩銀子,讓他回家去吧!”
“嘩……”堂下聽審的人是一片嘩然,偷雞沒罪,還給銀子,還有這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