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天的時候,兩口子就陪著高崎的父母、蔣師傅,去陶潔父母家,商量訂婚的事。
臨走之前,高崎還反復叮囑父母,千萬別把他和陶潔領了結婚證這事兒給漏出來,免得陶潔父母知道了,生陶潔的氣。
孩子和父母是不會有多大冤仇的。別看陶潔平時不愿意讓高崎提她父母,一副氣呼呼的樣子。真見了父母,這許多日子不見,還是親的不得了,陶潔還哭了。
訂婚的事,其實沒什么好商量。高崎有錢,陶潔父母不管提什么條件,高崎這邊都滿口答應,甚至他們想不到的條件,高崎都想到了。
比如結婚宴,兩家就在一起辦,把兩家的所有親戚朋友都叫到一起,格外熱鬧。陶潔父母這邊的親戚朋友,高崎雇車接送。到時候在唐城最大最好的酒店辦婚禮,請專業的婚慶公司,租豪華轎車來接新娘。
高崎是重生者,豪華婚禮啥樣,他是見識過的。
至于訂婚,那時候一般富裕人家,能出個六千六百六十六的訂婚禮金,已經是不得了,大多是四紅四喜的四千四百四十四,還有出一千一百一十一的,代表一心一意。而高崎直接就是九千九百九十九,天長地久。
首飾從項鏈到戒指,金的,珀金的,鉆石的,陶潔都有了。踏板人家結婚才給買,陶潔先騎上了。
陶潔父母也一再重申,他們是為閨女將來過得好著想,高崎出多少,他們一分也不要。另外,將來還要陪送閨女結婚嫁妝的。
高崎就承諾,嫁妝錢他出。因為陶潔下面還有個弟弟,將來娶媳婦也要花錢。高崎有錢,就用不著岳父母這邊,再花錢陪送了。
這樣互相謙讓的商量,就容易了許多。
最終,就定下來,下個禮拜天就訂婚,到時候高崎派車過來接陶潔的父母。至于婚期,就定在年末了。具體哪一天,陶潔媽要出去找人給算個日子,算好了再告訴他們。
從陶潔家回來,高崎就非逼著陶潔去買金手鐲了。盡管陶潔一再說,她沒有帶鐲子的習慣,可高崎非要買不可。
因為兩家父母那天說給陶潔的金貨的時候,陶潔媽問了一句:“咋沒個鐲子呢,是不是那東西沉,太貴了?”
高崎就抓著理了,不買不行,你媽嫌棄了。
陶潔就爭辯說:“我跟我媽說啦,那東西占著不少錢,一點用沒有。不是買不起,是不想要,我媽都同意啦。”
“那也不行!”高崎的倔脾氣就上來了,“反正,不能讓你媽因為這個遺憾,心里不得勁。”
這都什么歪理啊?陶潔直接就不言語了。
高崎買賣這么好,也沒給他父母買太多值錢的東西。干脆,他愿意買金鐲子就買吧,挑個適合中老年人戴的,訂完了婚,就把鐲子送婆婆戴,也算是做兒媳婦的一片孝心。
這也不能算高崎不孝順。像高崎父母這一代人,滿足基本的衣食住行,他們就很滿意,很知足了。再添置別的,在他們看來,就是奢侈,不會過日子的表現了。
所以,父母有工資,只要做兒女的不去搜刮父母的工資,他們就會過得很幸福。
他還有弟弟,將來弟弟娶媳婦的時候,他這個做哥哥的,能替父母把弟弟娶媳婦的費用給承擔下來,這才算替父母做了一件大事,盡了大孝。
反之,陶潔弟弟結婚,高崎也會這么去替陶潔盡孝。
剩下的,就是將來老人老了,贍養老人了。能贍養老人,將來無論老人疾病與否,是否可以生活自理,都盡心盡力,任勞任怨,讓老人快樂地度過最后的時光,這在具備了中年思維的高崎看來,才是天下之大孝。
這個孝,天下兒女,又有幾人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