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人家會拿我當好人?”岳帆顯然不信高崎說的。
岳帆死的時候,好多托他平過事兒的買賣人,都自動趕來,為他送行,還有在路邊設香案祭奠的。
那個時代,好多事情,通過正規渠道,是無法辦成的。
就比如這個要賬。對方欠你錢,你就算有理有據,費心勞力去法院打官司打贏了,法院給你執行不來錢,你等于還是沒打贏。
不但沒打贏,打官司請律師,還又多花了不少錢。
所以,那時候,私人經營者,一般也不靠控告來討回自己的財物。
真想要回錢來,就得靠岳帆這樣的人,直接去欠錢者那里去強討。
大凡敢欠賬不還的,背后都有些勢力支持。岳帆帶著大家去要賬,就得拿出痞子的樣來,讓對方害怕,才肯考慮還錢。
他和高崎這般弟兄,手里的功夫,足以震懾一般的小勢力。他的名聲,也就是通過這些小勢力,慢慢傳出來的。
那時候,好多小痞子和混混也干這個,但他們要價高。超過三年的債,要回來能給你一半就算不錯。
岳帆講信用,也不黑,說好了抽成多少就是多少,不多拿人家一分錢。
找他要過賬的買賣人,都知道他仁義,心里感激他。
只有對要回賬來不抱奢望的人,咽不下被人騙了的那口氣,才會去打官司。
那時候,大家把經濟案子的起訴,叫不蒸饅頭爭口氣。
就算你打贏官司了,執行庭幫你要賬,也不是白要。人去要賬,吃喝拉撒都是費用,汽車也得折舊燒油。
總之,這些費用得你出,你不掏錢,誰肯幫你執行?
那時候,這種錢都是公開要的。還怕留下證據,不給你收據。這種事,基本算是普遍現象。
算下來,打官司比找痞子要賬,好不到哪里去,還耽誤工夫消耗精力浪費耗時間。
對買賣人來說,時間就是金錢,沒幾個人可以耗得起。
碰上膽子大的,公開就和你商量,要了來平分。你不答應和他對半分了,他直接就不給你要,就算你把債主給他逮著了,送到他門上,他不高興給你要,你也沒辦法。
那時候就流傳一句話,叫大檐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
判決容易執行難啊。
聽岳帆問他,憑什么說大家把他當好人?高崎沒法和他講明白,就硬生生來一句:“你本來就不是壞人。”
岳帆“哈”一聲笑出聲來說:“在你眼里,我不是壞人,那有什么用?”
高崎嚴肅著臉認真說:“岳帆,說句心里話,現在這個社會,行俠仗義這條道走不通。給那些手眼通天的黑惡勢力站腳助威,更不是咱們弟兄寧折不彎的性格。
就算人家覺得你是壞人,你不去干壞事,好好和人家相處,總有一天,人家會改變對你的看法。
你看我服裝店的胡麗麗,一開始她也覺得我是痞子,怕我。現在,她不但不怕我,我們關系還處的很不錯,服裝店就指望她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