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買皮鞋,那東西死沉不說,底子生硬,穿在腳上等于受罪。
他只有和陶潔舉辦婚禮的時候,買的那一身意大利名貴西裝和皮鞋,婚禮完事以后,就沒再見他穿過。
至于其他的,轎車現在還買不起。摩托車,他不喜歡。死沉死沉的,放哪兒還怕丟了。
他還是騎他在廠里騎的那輛二八自行車,就是自給陶潔買了踏板以后,他再不用它帶陶潔了,還是對上一世發生的事故心有余悸。
自行車多好啊,一只手就能抓起來,走哪兒隨便一扔,不用花錢看車,也不怕丟。
原先還抽煙喝酒,惦記著有錢了可以換好一點的。可這會兒陶潔打算要孩子,不許他抽煙喝酒。這個娛樂被陶潔剝奪了,連買煙酒的錢都省下了。
他覺得,人活的舒服就好,不用太在乎別人怎么看。
他現在就是幸福的。
陶潔好好的,他天天可以看著她,守著她,這就是幸福。
父母和弟弟因為他,日子過得比以前富足。這也是幸福。
岳帆他們也好好的,還有了他們喜歡的工作。
這也算幸福。
他的幸福,真的跟錢沒有半毛錢關系。
對他來說,現在唯一的遺憾,就剩下陶潔依舊很忙,被水餃館纏著,從早上一直忙到晚上。還是沒有時間,去了解外面的世界,還是和這個社會脫節。
可是,和岳帆一樣,陶潔也熱愛自己的這個工作,累、辛苦并快樂著。
他就打算著,再招個專門收錢管理前臺的,把陶潔給替出來,讓她好好享福。
可是,陶潔正干的一包勁,根本不覺得累,死活不同意他這個餿主意。
“我自己能干的事情,干嗎要花錢雇別人來干啊?我吃飽了撐得!”
“那你自己親自干,不是累嗎?”他就解釋。
“累我愿意,掙錢就行。哎呀你別在這兒出餿主意,跟我搗亂了,該干什么就干什么去!”
斗嘴講理,高崎永遠都不是陶潔的對手,也只得作罷。
不過,只要陶潔活的高興,他也就高興。
每天早上起來,服裝店、水餃館,還有武館,挨個地方轉轉,陶潔、胡麗麗,還有岳帆他們,誰閑著了,他就和誰聊幾句,說說話。
實在大家都忙,沒工夫搭理他,他就在武館那些訓練器械上,彌補自己基本功不扎實的缺憾,練個滿頭大汗。
悶了,他就去城里轉轉,或者去郊外山上走走。有時候,還會跑到唐城量具,和過去的工友聊聊天,下兩盤象棋,一天也就這么過去了。
他覺得挺好,也挺知足,沒有再多的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