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雙方的談判基礎決定的。
弱勢的一方,只能以讓步求合作。
但是客觀的說,他退的應該算是穩扎穩打。
在這方面退一步,就在另外一方面要求進一步。
二十多分鐘之后,關于這個問題,雙方總算是達成了基本的一致,但孔泉也留出了后面要求加錢的口子。
然后,原聲碟的問題……
合同原文是直接一筆買斷授權費用,這里面包括了結集出版,也即出版原聲碟,但孔泉卻愣是把這件事拆開了,變成了兩件事情。
授權給電視劇使用,是授權費,但結集出版唱片、上市銷售,就是剝離了電視劇之后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必須給分成。
劉星語:我們可以考慮再酌情給一筆買斷的錢。
孔泉:絕對不行!別管分成的比例多低,我們一定要分成。
雙方又撕扯了半天,劉星語無奈宣布退讓,同意談分成。
但緊隨其后,她就捏捏眉頭,說要出去喝杯咖啡,然后談判暫時中止。
起身離開的時候,她甚至已經毫不掩飾對這個小白胖子的厭惡——不過她人雖走了,倒是沒忘了安排人也給這邊送來了兩杯咖啡。
喝著咖啡,小胖子興奮地晃腿,賊兮兮地跟彭向明說,接下來就會快了,因為大家已經差不多互相摸清了底線,對談判風格也很熟悉了。
果不其然,十幾分鐘之后,等劉星語又回來,兩人再次展開交鋒,馬上就進展神速——這一次牽涉到的是很實際的、就在眼前的利益。
錢!
如果讓彭向明來談,大約就是人家說什么就是什么了,但是讓孔泉一談,光是一個授權費的問題,就又分成了好幾大塊。
價錢要漲,因為剛才我們做出了巨大的讓步,授權范圍給到了那么大,如果在授權費上你們還那么摳,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付款方式要改,這不是預約創作,我們現在三首作品已經全部創作完成了,也得到了你們的認可,是事實上已經完成了創作的狀態。
所以,絕不接受什么預付三成,編曲配樂錄制等工作全部完成付四成,開播之后再付最后三成的方式,必須一把付清!
然后,唱片銷售的分成比例問題。
因為現在所有的音樂唱片銷售幾乎全部都在網上進行,而網絡銷售是存在單曲銷售這一模式的關系,所以,這一塊又分成了單首作品的分成和整張專輯中彭向明應該得到的分成,這兩大塊。
這兩大塊,又牽涉到一個銷售收入支付賬期的問題。
除此之外,還有《三國》電視劇的配樂中一旦使用彭向明創作的三首歌的旋律,將會產生的很明顯的采樣問題——這個也是要給錢的!
以上,還都只是作品授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