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人家已經給過一首《聽海》這個級別的歌了,可以說,要說欠人情,也是周舜卿和周玉華欠彭向明了,之后哪怕人家出于純利益的角度考量,不會再輕易給歌,也實在是不好怪人的。
一首歌,留給自己人,和給你周舜卿,對于彭向明來說,很可能就差一千多萬的收入——給你歌,跟直接給你轉賬有啥區別?
別不服,業界有的是作者寫了歌往外賣的,你收去呀!
為毛《聽海》的銷量千萬張都攔不住,長久下去,未來甚至有希望過一千五百萬張,而同一張專輯里,其它的歌綜合銷量最高,到現在才剛過五百萬?
在歌壇這個圈子里,好作品,就是最硬的資源。
低頭沉吟片刻,周玉華忽然說:“其實吧,打從專輯上市,看到《聽海》那么能打,我就一直在考慮這個事情了,也不怕你笑話,我現在也是覺得,我可能的確是老了,落伍了,跟不上現在年輕人的審美了。”
彭向明聞言哈哈一笑,“您可別這么說,您這才哪兒到哪兒啊!您現在復出,也照樣繼續大紅大紫!”
周玉華聞言哈哈一笑。
這馬屁拍的雖然簡單粗暴,但她顯然很受用。
不過隨后,她卻說:“你就別捧著阿姨啦,我自己心里有數,跟不上潮流了,就是跟不上潮流了,不是技能跟不上了,純粹就是思維僵化了,一輩子的審美習慣,已經……固化了,很難改。”
她嘆了口氣,說:“所以我在想,可能我也只能送舜卿到這里了。”
彭向明愣了一下,吃驚地看著她。
她說:“我覺得舜卿以后的專輯,我不能再把著不放手了,事實證明,我已經被淘汰了嘛!那在這個圈子里,我現在最信你!”
“所以你看,我把舜卿的歌手約轉給你,怎么樣?”
臥槽!
這樣嗎?
彭向明是實在沒想到周玉華居然會主動這么做——在他的印象里,周玉華一直都是精明且固執的。
他下意識地扭頭瞥了周舜卿一眼。
她雖然表情平靜,但明顯眼睛里寫滿了興奮——顯然,周玉華的這個想法應該也是第一次說出來,她也是第一次聽到。
而她顯然是無比同意的。
就這么……親手把這只小白兔送到我手里嗎?
彭向明端起杯子,借著喝酒,壓下自己心中的激動——早就想下手了,但周玉華盯得實在是太嚴了,根本找不到合適的機會。
“這樣的話……我當然是高興啊!我一直都很喜歡舜卿……的嗓子。呃……”猶豫了一下,彭向明還是決定要在商言商,“但是我的工作室都是連經紀約也要一起簽下來的,所以……恐怕您那邊……”
周玉華又不是外行,她當然明白彭向明的意思。
賣力地寫歌把歌手捧紅了,什么,你告訴我,她賺錢的大頭,商演,我拿不到一分錢?你開玩笑呢吧?
“沒問題!她的經紀約問題,我去解決!小欒跟了我十幾年了,他那邊我肯定能談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