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田豫被發現得晚,也是因為他比田疇更年輕兩三歲——田疇好歹已經二十出頭了,田豫才虛歲十九呢。之前劉備本人在的時候無法進一步重用他,也是被年紀所限。
而保護所有人家眷的沓氏縣長職務,則由糜芳擔任。因為沓氏縣的人口正在瘋狂膨脹,按照大漢朝“五千戶以下設長,五千戶以上設令”的慣例,糜芳只要干一年,就能自動升級為“令”。
甚至過兩年等沓氏成長到一萬戶以上的大縣,他的令也能值到“比千石”品秩,可謂是躺著都自動升官。糜竺這樣安排也是殫精竭慮給親弟弟撈好處了。
盡管李素聽到這個名字時有些本能的擔憂,但仔細想想沓氏三面環海,糜竺又有海軍絕對優勢、東萊也還在友軍手上。
總不能有敵人遠涉重洋兩棲登陸偷襲沓氏吧。糜芳的任務,主要還是照顧好留在那兒的眾臣家眷。而且糜芳這次要輔佐的并非關羽這種外人,而是他親哥哥,哪怕糜芳再沒心沒肺,遇到麻煩時總不能出賣自己親哥投降吧。
這么一想李素也就放心了,畢竟他也不好勸糜竺連自己親弟弟都不信任不重用。
疏不間親。
最終,李素要帶走去漢中安置的文官人才名單,包括這些人:魯肅、管寧、簡雍、孫乾,另外還有如今留在青州、跟著大軍一起行動的諸葛兄弟、國淵、郗慮、程秉,那些都是當地招的,從頭到尾沒來過遼東,也沒在朝廷正式做過官。
……
安排完人事,轉眼就到了十一月初。
這段時間觀察下來,徐榮和糜竺的關系也進一步改善了不少。
主要是徐榮發現,糜竺真是一個大漢朝意義下難得的好官——剛開始,徐榮覺得糜竺也是買官上任的,肯定要搜刮民脂民膏賺回來。
但半個月明察暗訪之后,他發現糜竺居然是在倒貼錢做官!
文官不貪財,做到這一點就已經超越90%的同僚了,至于才能反而沒那么重要。
老百姓只需要一個肯做事,又不搜刮的太守,就已經是民之大幸。
當然了,糜竺也不是真的不愛錢,他只是聽從了李素的勸,要擺出“長期主義”的姿態,也就是投下去的成本,不要想著一兩年內竭澤而漁撈回來,而是把投資周期放寬到三年、五年來看,做“五年計劃”。
如今大漢朝其他文官都不可能做五年計劃,因為漢靈帝賣的官有效期沒那么久。一年的買官錢就要當年賺回來,否則就賠本。
李素卻拿他個人的眼光信用來背書,私下里言之鑿鑿說他在京城見到陛下的時候,看陛下那身體也沒幾個月了,而且賣官制度肯定隨著靈帝駕崩就會結束。所以要好好做,看長遠一些,未來誰能繼續當太守,有可能就是看政績和民心。
糜竺有鑒于李素一直以來的神預言,也愿意跟李素的眼光賭一把,這才實施了長期主義。
他從百姓身上賺回本肯定還是得賺的,但既然長遠計,那就溫和放貸,賺取利息。
這種給屯田饑民的貸款,按照后世標準那當然是高利貸了。但按照漢朝的標準,絕對是應有的收益率,不存在高利貸的問題。
糜竺的思路就是“放高利貸,三年回本,五年有賺”,其他什么都不貪不搜刮。
按照這個思路,之前劉備從青州打黃巾弄了十五萬人口,有大約五萬人今年就可以移民到遼東平原,遼河流域留三萬,沓氏這邊兩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