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到轉專業的考試方法,舉個例子,比如原先是“明法”出身的司法監察官,覺得做財政和政府工程類的官比較有錢途,那就做三年績效優秀法官后補考數學課,就可以了。
而且這種補考,并不需要跟正常的科舉搶名額,沒有強制刷人的錄取線。只要按照零到九分的打分制度,最終數學考試滿五分以上,也就是及格,就能從司法官轉職財政官了。
這也是給年輕的時候初次參加科舉并且中舉了的人,一個后悔和轉專業的機會。畢竟不是所有人年輕的時候就知道自己這輩子想干什么職業。
而且沒有入職之前,士子也不知道一個行業的好處和辛苦,如果不給轉專業的機會的話,容易導致官場的撕裂,以及大家都“只看賊吃肉,不知賊挨打”,覺得自己的專業辛苦又沒錢賺沒名聲撈,不如別人的專業風光。
給了這個轉的口子,大家就沒什么可怨天尤人了。要是再嫌棄自己的本專業,自己努力轉唄,要是專業課考不過而轉不了,也只能怪給他機會他不中用了。
……
最后,轉專業制度也不僅僅是四科專業類官員內部的互相轉職,最關鍵的還得是包括如何給這四科專業官向通政官升遷的希望。
也就是允許其他四科的官員,最終也能達到全部專業課都得考的茂才科高度的機會。
因為李素前面的制度設計里已經說了:茂才科是通才教育,所以出來就是所有事務都抓的通政官。
換言之,因為茂才科考過后的仕途起點,就是縣令,一個縣的全部工作都要抓。如果不搞“專才轉通才”的上升通道的話,就會導致所有縣令、太守、布政使這些地方上的三級一把手都得是茂才出身,以后其他四科就沒人考了。
畢竟明法的起步官職可能只是縣里的法曹官(類似通判),賢良只是縣里的教諭官,知兵考出來起步是縣尉,明算起步是縣工曹或財曹官。而誰踏入官場的時候不想著自己將來能做一把手呢。
不過,李素也意識到,對于有了行政經驗的人來說,非要他們再全修四門專業才能當通政官,也確實有點要求太高了。
其中“賢良”那些搞理論研究和教育的才能,未必一直用得到。李素之所以依然設置“賢良”,一方面是這一科確實有市場有傳統,很多大儒都希望保留這一科,徹底廢除的阻力太大。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李素意識到,他目前取代董仲舒“天人感應”的那套“殿興有福論”,也是需要百年后與時俱進的。因為和平年代和亂世需要強調的統治合法性理論的重點不同。
哲學理論也是需要進化和啟蒙的。不然后世也不會每隔幾百年得有個朱熹、王陽明來服務統治階級。所以少量的文科前沿理論學術研究是必須的,但不用多,未來的通政官這一科可以適當成績差點放寬一些。
而“知兵”對于天下重新統一之后的和平年代,也同樣不再是每個地方的地方官都得學的東西,最多是邊疆州郡的行政主官需要知兵,以抵御胡人。而內地行政一把手不懂兵法關系不大。
所以這樣綜合考量之后,李素跟三公、尚書令、相關卿曹最終妥協的結果,就是對于其他四科專業人才,只要績優五年后,補考法律、數學這兩門專業課,就可以擔任原本茂才才能擔任的州郡縣一把手官職,諸子百家和兵法可以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