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別說,因為是第一年回雒陽舉行科舉,朝廷上下都是很重視的,文部尚書管寧本人今天都在場內,他很快親自到門口給考生做工作,了解情況。所有文部官員,也幾乎都算是第一批隨著劉備遷來雒陽的。
幾個明顯是趁勢擾亂挑唆的家伙,還有想上手的,都被控制住了。而那些合理訴求的人,則被安撫下來,要求派代表陳情。
于是人群里就出來幾個不怕事的官宦子弟,把訴求說了一下:
“排隊進場之時,還有人離隊丟棄作弊證物,朝廷為何不嚴加管束?朝廷取士三令五申要并重德行與才學。現在對可見的德行有缺都不聞不問,豈不是跟曹操一樣只重才干了?難道連有才的奸邪之徒也要任用不成?”
管寧也不驕不躁,公允地回應:“朝廷法度、紀律說得明明白白,應考舉子沐浴更衣后、依然有夾帶入場者,為舞弊。
既如此,你們每個人現在身上帶有書卷也好,想臨陣磨槍溫習也好,本不犯禁。朝廷又豈能法外加刑、對尚未進場者就因為他們身上帶了文卷,就濫施責罰。
說好了是更衣之后不許帶,那就是更衣之后不許帶。朝廷論跡不論心,不能失信于民。”
管寧這番話,其實他自己一開始也不是很認同的,反而是李素要求刑部的法正配合,堅持要這么定,搞“罪刑法定”,對于還沒著手就放棄犯意的人要寬宥。
這個理念漢朝的人當然沒有,但李素畢竟是接受后世教育的,他覺得抓作弊這個事兒,不能按思想來算,要有個明確的界限。
在到界限之前“犯罪中止”的,那就當沒發生。
過了界限抓到的,那叫“犯罪未遂”,未遂才是懲罰的起步門檻。
而且這也符合最近李素推行的新哲學思想、官方意識形態:傳統腐儒那一套,就是定個誰都做不到的超高道德標準,然后和稀泥,把別人拉下水。
既然現在李素要搞“把不太缺德的人跟缺德的區分開來”,那當然要把道德的評判顆粒度細化。
這里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漸漸用法制來強化和輔助道德,搞“論跡不論心”,漸漸取代之前漢朝“春秋決獄”里的“論心定罪”。
心里想過邪惡的事情,但只要沒做,那就是好人,至少不能是法律要懲處的對象。
當然這不是說動機和主觀心態就完全不重要了。只是說動機和心態要跟行為結合了看,在有行為的前提下,進一步判定主觀惡性。故意肯定比過失嚴重,直接故意肯定比間接故意嚴重。
說白了,就是漸漸往現代法治理念里的“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靠攏。
李丞相治國,從來不是空喊一個口號,不管怎么落地的。他都是一邊寫意識形態著作,一邊已經在琢磨如何把空泛務虛的意識形態進步,落實到現實政治治理中。
而稍稍學過法理學的都知道,任何關于善惡評價、社會價值導向的治理,毫無疑問最關鍵的都是一個“道德的法律強制問題”。
所以李素的思路自然而然往這個方向琢磨、往這個方向靠攏,也就很容易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