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武七年注定還是垂拱而治、休養生息的一年。
關東百姓依然一整年都是全免農業稅人頭稅和徭役。朝廷的大型工程全部停工,軍事行動除了必要的剿匪,其他能停就停。
部隊全部暫時參與軍屯,好好種地,恢復生產爭取自給自足。
除非是有非每年保持維護不可的現有水利設施維修工作,那也盡量農閑時節讓工兵部隊參與施工、朝廷管飯發餉。
實在人手不夠,才會帶薪征募一些民夫參與施工,但這顯然不算“徭役”。
春耕的幾個月過得很是平穩,看起來今年大漢境內可以完全杜絕成規模的餓死人事件。些許水旱災害和寒潮導致的減產,也能靠免稅撐過去。
到了農歷四五月份,第一波春季種下的蔬菜成熟,貧民也能用雜菜混幾口飯吃,就算是撐過最艱難的青黃不接時分了。從此開始,大漢算是進入了高度的內部穩定狀態。
從皇帝、丞相到各部官員,也盡量在這一年內不整活,不搞新政,一切按照現有制度慢慢推進,不折騰百姓。
唯一必須堅持推進的工作,只是對土地確權的檢地,繼續深化土地產權的國家登記制度。這活兒必須趁著秩序剛剛建立起來的時候就抓,也算是人口普查后朝廷最重的一項行政任務了。
不過檢地普查的律法,也不是統一之后才定的,前幾年就定了,所以也不算“變法”,只是對已有制度的全面深化貫徹。
之前的人口普查僅僅花了一年就完成了,土地檢地大約需要三年。
具體的制度,之前也說過:“凡是耕地不足一百漢畝的平民,即使不登記,也能確保其土地權益,并且按人頭征收農業稅時,按擁有一百漢畝來計算。
而擁有土地超出一百漢畝的人,必須在三年內限期完成登記和核查,否則將來發生糾紛時,官府不予支持”。
這個政策實行到今年后,主要的大地主已經被朝廷抓大放小先登記好了,丈量工作也完成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主要是零零碎碎的小地主和富農,登記檢地工作很繁瑣。
所以為了鼓勵大家都來登記,而且結合如今地廣人稀的特點,劉備跟李素、諸葛瑾商議之后,出臺了一個惠民的政策:鼓勵百姓開荒,或者耕種因為戰亂而導致的無主之地。
只要確保是自耕農的,而非雇傭佃農占地,確有余力一家人種植超過一百漢畝土地的。那么,只要到官府那兒預登記,就可以多占田地。
最高不得多占二十漢畝,也就是實際占有田地從一百漢畝上升到一百二十漢畝。登記了之后,三年內沒有異議和糾紛,官府就直接承認了對占地的擁有權,并且寫進官府的“魚鱗冊”。
當然,登記確權之后的最初十年內,官府可以不對多占的土地征稅,但十年期滿后,那就按照登記實占土地的三十稅一,來要求繳納糧稅。
相當于原先每個正丁每年繳納四石糧食的,實際多占田并登記的人,可能要繳納五石。但相比于多占田拿到的好處,肯定還是有很多年富力強種田多的人,或者是家里能獨力養得起耕牛的人家,會樂于多占的。
這也相當于是一項鼓勵開荒的政策了,還強化了朝廷對民間農業的控制力。假以時日肯定能把現在還比較粗放的“租庸調輸”法中的農業稅部分,往后世晚唐到宋朝的“兩稅法”的“履畝而稅”原則靠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