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托尼·斯塔克找到史蒂夫·羅杰斯的時候,他早就被戰爭席卷了進去。
自6月1號之后,他拼盡全力返回美國,卻為時已晚,戰爭早已經爆發。
面臨著軍事管制,交通癱瘓,史蒂夫·羅杰斯要靠徒步穿越美國前往洛杉磯,無異于是天方夜譚。
之所以是去洛杉磯,而不是華盛頓,是有原因的。
史蒂夫·羅杰斯清醒的認識到:
這場戰爭,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發生。
而當戰爭發生,失利后,美國政府不僅沒有立刻停止這種錯誤行為,反而變本加厲。
不僅如此,他們竟然狗急跳墻,將第三方軍事力量引入了美國本土不算,還累次動用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這是美國自建國以來前所未有之事!
是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都沒有做到的事情——將戰火,燃燒到美國本土之上。
不可原諒!
美國政府的種種行為,不僅嚴重背離了美國精神,踐踏了憲法,損傷了美國人民的感情,乃至于生命。
更是徹頭徹尾的置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思想于不顧。
由一小撮人組成的美國政府及軍方,已經從利己主義轉而向****方向過渡發展。
他們已經不是在打一場戰爭,而是要把所有人都拖進泥潭,最后,拖著這個世界下地獄!
然而,史蒂夫·羅杰斯即便認識到了,也不可能投向美國政府一方,他的西行之路還是注定了崎嶇坎坷。
由海螺共和國基韋斯特市登錄的他,沿著跨海公路抵達邁阿密,乘坐最近一班國內航班,到達了密西西比州哈里森郡格爾夫波特市的格爾夫波特-比洛克西國際機場。
到了這里,再沒有捷徑。
前方,與德克薩斯州接壤的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俄克拉荷馬州,已屬于交戰區域,均被軍事管制。
不管是民航還是地面交通,在此時,都失去了原有的作用。
而且,除了這方面的制約,史蒂夫·羅杰斯還面臨著一個最大的問題——那就是,他離家出走那天,忘了帶盾牌……
戰爭期間,子彈可不長眼睛,并不會因為他叫史蒂夫·羅杰斯,渾名美國隊長就高看一眼,放他一馬。
所以,變成戰爭泥潭狀態的漫長西行線路固然是清晰的,也同樣變得步履維艱,無時無刻都有意外發生。
新奧爾良市,史蒂夫·羅杰斯已經在此滯留了五天。
這五天中,大大小小的仗打了幾十次,救了厭戰、受傷的士兵,以及拜戰神教信徒和無辜的市民,加起來有近百人。
有些謝過他自行離開,回家或是繼續戰斗;有些行動不便,或是感謝他的救命之恩,或是把他認了出來之后主動追隨,等等。
總之,在他的極力安撫下,臨時尋找的安全屋中,這些被救之后留下來身份各異的人總算沒有再火并一場。
然而,他的個人力量做到現在這個地步,也已經到了極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