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純粹技術上的低成本征稅方桉,要與此時的行政能力、緝私技術水平相適應。
但現在,英國是做不到的。
新英格蘭地區大大小小的釀酒作坊,雨后春筍一般,依托著北美、中美、加勒比、西非的市場,不斷壯大。
英國既不敢征稅,也無力征稅,因為征稅意味著反抗。
而此時的行政效率和技術水平,也決定了,要么搞東印度公司這種東西、要么在生產端征稅、要么就是如窗戶稅土地稅一般給不動產征稅。
比如窗戶稅,房子蓋好了,你總不能把窗戶隱藏起來。
而在外面查窗戶,又可以減少矛盾城堡學說的存在,使得在大街上不進門就查窗戶征稅的行為,英國人的容忍度一般來說更高一些。畢竟查窗戶不用非得進屋查。
這種情況下,大順提出了類似于“代收關稅”的行為,無疑在喬治三世聽來是一種可行的、靠譜的、不扯犢子、可以實現的好辦法。
這種辦法,如果把茶葉棉布等,視作“每年六七月份在阿姆斯特丹定時刷新”的生產,那么這就可以視作一種高效的在生產端征稅的模式。
至于說,這種模式,是不是“自由貿易”
這個,首先要定義一下什么叫“自由貿易”。
不過,就算再怎么定義,這玩意兒與其說是“自由貿易”,倒不如說這就是個畸形的、尹里奇說的那種國際壟斷卡特爾。
以歷史上非常典型的國際壟斷卡特爾,1884年世界鋼軌卡特爾來做對照。
1884的鋼軌卡特爾,是因為生產相對過剩,各國坐下來談一談,最終確定英66、德27、比利時7。
而現在大順搞得這玩意兒,確實就像是個畸形的卡特爾。
以茶葉為例。
原本是各國東印度公司無序競爭,各國的走私茶到處亂跑。
而現在,大順直接壟斷了茶葉的生產運輸環節。
在阿姆斯特丹刷新之后,全歐洲統一標準到岸價,其價格包含了統一的關稅。
比如說,每磅征稅3便士。
那么,各國政府拿到的關稅比例,就看各國賣了多少。
也即是,歐洲各國的殖民地和本土總共有多少消費能力,那么各國的政府就能拿多少關稅、各國的商人也就拿到多少利潤。
各國的政府,實際上也是“盈利”的受益者。
而各國能賣多少,取決于各國有多少人口、多少殖民地、多少勢力范圍。
當然,若不認為這是一種畸形的卡特爾。
那么,也是可以認為是一種“自由貿易”。
畢竟,到了阿姆斯特丹之后,到岸價是全歐洲統一的。
理論上,這不就是比誰家的航運業成本更低、誰家的造船成本更低、誰家的航海技術更高,誰更有市場建設和銷售渠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