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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林允文再度見到劉鈺的時候,很有些喜從天降之感。
兩萬兩銀子的貨,本錢自有別人出,獲得利,林允文占一成,不過暫時不能支取,五年之后一并支付。
這樣的消息,簡直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
兩萬兩銀子的貨,若能在日本賣出去,至少獲利一萬五。這還不算往回帶的貨,若是能帶回來硫磺、銅錠,賺的更多。
林允文懷疑自己是在做夢,把藏在袖子里的手悄悄摸到了自己的大腿根,狠擰了一下,疼得抽了抽眼睛,這才確定不是做夢。
“大人……這……這去日本倒是不難,難的是如何貿易?”
“那你別管,我自有辦法。無非就是貿易信牌嗎?錢,我過幾日給你。船、水手,你去寧波等地招募。貨,在那辦好。把船沿著海岸線開到文登。沿途關防、巡查等事,我來解決。有問題嗎?”
林允文趕忙搖頭。
船、水手,這都沒問題。
真正的難點是關防、巡查,以及日本的貿易信牌。這幾條都能解決,只要拜拜媽祖,船別出事,錢還不是躺著拿?
“大人要辦什么貨?”
“呵呵呵,你卻來問我?什么賺錢辦什么。你心里有數,我派幾個人跟著。可有一樣,你想好了。能去日本的人多得是,懂日語的,我去福建、寧波,隨便都能找出來一堆。針路歌也不是什么太難找的東西,況且我又不走寧波到長崎的海途,你明白嗎?”
林允文心想這哪里還不明白?自己不過是近水樓臺先得月,若自己不在寧波而是在福建,只怕這事就輪不到自己了。
如今這劉大人升了龍禁,又是翼國公家里的,這么粗的大腿不去抱,卻想著別人,那不是失心瘋?
這事自然是要守口如瓶的,雖不知道劉大人搞這種事是官面還是走私,自己都是招惹不起的。
能替代自己的人,有的是。自己的這第一件差事,務必要辦的漂漂亮亮的。
“大人放心,小人一定把事辦妥。只是小人覺得,拿一成還是太多了,小人希望,取三十而一就可。”
劉鈺歪歪頭,看看林允文,忍不住笑了出來。
“你倒是聰明的,知道細水長流的道理。你既讓了,我也讓一步,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二十取一,日后允你參股,五年之內皆由你做船頭。”
“謝大人!大人,那銀錢,呃,是不是快一些。馬上就要過年了,過了年這貨就要抓緊辦了。”
一旦允了參股,這生意就是自己的了。為自己忙活,豈能不急?
“嗯,行,且等幾天。”
劉鈺心想,自己手里肯定沒錢,這買賣太賺錢,第一批用自己家里的也不好。
這錢,肯定是問皇帝借。
既然是要搞走私,當然要找個最大的靠山,皇帝出錢走私,誰人敢管?將來走私轉正,成了海商參股人,荷蘭人搶了全國最大海商集團在日本的生意,這個全國最大的海商集團自然會讓荷蘭人明白什么叫政令干涉自由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