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逼人的筆鋒之后,是江戶海面上的巨艦大炮。面對這樣的屈辱,四周并無外人,德川吉宗知道大順不可能允許他還有退路,只好詢問密約的內容。
即,幕府到底要答應大順什么條件,大順才能保證德川一族的統治,保證日后德川削藩時候大順不會反對。
這些不可能明寫在條約的內容,也正是劉鈺這一次同意和德川吉宗見面的理由,他可不是來和德川吉宗辯經、談國家之所以存亡到底在強弱還是道德的。
密約的條款,也沒有多復雜。
先是大順這邊出人,在五處商埠處,協助日本國辦理海關,檢查關稅。
明確關稅之后,上岸且繳納了關稅的貨物,沿途不得再加任何的稅種、厘金等等類似的東西。
大順為幕府提供一批火器和幾艘軍艦,當然是花錢買的。作為回報,幕府要出人,協同大順的官方人員一起,完成日本國國土的勘探和繪圖,以示服從。
幕府不得出臺節儉令之類的條款,也不得禁止商人前往開埠地貿易,更不得硬性規定商人所用的貨幣種類。
是元文錢、還是享保錢,亦或是更早的金銀錢,大順這邊的商人,會和日本上古商定兌換數量和含金銀比例。
幕府也不得禁止大順海商和日本國的金銀兌換商人進行交易,幕府不得硬性規定金銀兌換比,一切由雙方商賈進行協商。
在涉及到大順商人在日本犯罪的問題時,由大順駐派長崎等地的辦事人員,會和幕府的商埠奉行,一同辦理。
幕府不得私自與西洋諸國進行外交活動,一切與天朝體系之外國家的交流活動,必要匯報京城,由京城出面進行交流。
幕府有義務維系鎖國體制,除五處開埠地之外,如有各國商船私自前來貿易,盡數擊沉、捕獲。
如朝鮮、安南等國的船只,“漂流”到了日本,應盡快送往長崎,由大順這邊將其護送回國。漂流至日本的船只貨物,可歸幕府所有,若朝鮮國對此有疑問,由大順朝廷出面協調。
稻米、小麥等糧食,不管是出口還是進口,關稅應該全免。兩國應互通有無,以利百姓之無饑。
為低調處置薩摩藩,以及監視薩摩藩日后不再侵琉球,大順要在薩摩用一塊地,天朝駐扎一支軍隊。地錢由大順出,由幕府出面,調換轉封為幕府直轄,再借給大順,只是沒必要傳的沸沸揚揚。
大體上就是這么幾條,總結起來無非就是金銀套利、朝貢藩屬無主權、關稅貨物下船不增稅、禁止“殖民地”之間繞開宗主國私自貿易,以及卡在薩摩藩和琉球之間,監視西洋人來日本的必經之路。
因為貿易順差,美洲、歐洲、和日本的白銀大量地涌入中國,所以導致中國的金銀兌換價從二三十年開始逐漸下跌。而日本因為白銀外流、黃金產量不低,都使得金銀兌換比值很高,使得大順的海商完全可以靠金銀差價,數年之內把日本的金銀價榨到大順同等水平。
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而是涉及到上千萬兩白銀的大利潤,換言之十萬噸噸位的海軍,自是要仔細和德川吉宗談清楚的。
日本有奇葩的關東用金、關西用銀的貨幣習慣。東部慣用金,最先感受到沖擊的,肯定是德川氏直轄的領地,這事兒要不說明白,一年之內德川氏肯定要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