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古改制、借古諷今、偽造先秦古籍等等情況,大順這邊科舉出身的官員可謂是身經百戰、見的多了。
尤其是大順這邊朱子學破、而功利學還沒立起、還未出現新的半圣的大背景下,托古言志、偽造先秦古籍的情況也是層出不窮。
當年劉鈺從長崎帶回一些日本的漢學書時,《七經孟子考文》引發了一場小轟動,而太宰春臺偽造的古書《產語·經濟錄》,也因著偽造水平極高、頗有先秦文華,被大順的文人觀摩了一陣。
但他們觀摩之后四處考證,最后得出個結論:里面的很有用詞,不小心用了《史記》里的詞句,作假沒太到位,這本書即便不是完全偽造的,至少也不早于漢代,根本不是先秦古籍。
松平輝貞說他是狂士,也著實不冤枉他。三十多年前著名的赤穗事件,導致了古學派的崛起,證明了誕生在大一統背景下的朱子學,在分封制的日本水土不服。太宰春臺則是在這場事件的大辯論中,著實爆出了一些驚人之語。
簡單來說,就是幕府要迎接天皇,選了赤穗藩的藩主淺野長矩接待。淺野長矩是個土鱉藩主,根本不懂那些繁瑣的禮儀,就找懂禮儀的吉良義央幫忙。
也不知道是緊張還是怎么滴,總之禮儀不到位,很丟人。淺野長矩就覺得吉良義央故意整他、讓他丟人,就拔刀砍了吉良義央。
幕府這邊有《吵架斗毆處分條例》,就是武士爭吵,只要兩個人都動刀了,那就各打五十大板按照斗毆處置,都要擼掉封地。
二十年前幕府大老堀田正俊被刺殺,知道是將軍派的人要搞死他們這些實權派、找儒生側用人掌權,在被刺殺后,撐到了別人到來,第一件事就是拿出自己的刀喊:你們作證啊,我沒拔刀,我這不是打架斗毆。然后才死。
吉良義央也學堀田正俊,被砍了一刀也不還手。這就不適用《吵架斗毆處分條例》,加上這是招待天皇,算是“御前失儀”,幕府就勒令淺野長矩自殺,安撫了吉良義央。
自殺之后,大罪撤藩。赤穗藩窮的一逼,早就在藩內發紙幣代替金銀了,武士們是封建人身依附制的,家主沒了,就等于失業。為了爭取寬大處理,開城交出了領地,換來了幕府用金銀以1:0.6的高價,兌換了赤穗藩武士的藩札紙幣。
但人身依附關系的武士沒了活路,從食祿階層變成了打工階層,心里越想越氣,于是一年后47個家臣合謀,刺殺了吉良義央。
就這么點事,但直接引爆了古學派和朱子學的巨大爭端。
朱子學是大一統之下背景下產生的,和幕藩多級體制水土不服。
當時朱子學大師林鳳剛、室鳩巢就說:昔孤竹二子不聽武王之伐討而身拒兵于馬前,今赤穗諸子不聽朝廷之赦義央,而眾報仇于都下。二子則求仁得仁,諸士則舍生取義。雖事之大小不同,然其所以重君臣之義則一也。
用赤穗四十七武士的行為,類比于孤竹國的二子,就是伯夷叔齊。不過取的典故不是餓死,而是取伯夷叔齊持劍擋住八百諸侯的另一個典故。
故而認為報仇的那些人,是義士。
大一統背景之下的君,只能有一個君。
可封建制下,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我家臣的家臣不是我的家臣,“君”這個概念就多了去了,用大一統“一君”的朱子學,來解釋“封建多君”的日本,這就很矛盾。
禮大于法?還是法大于禮?
君臣之禮,在封建制下,朝廷和藩主的命令相悖,藩下武士是聽藩主的?還是聽朝廷的?
古學派的荻生徂徠則認為,淺野長矩無能,當時沒砍死吉良義央,而且完全沒理由地砍人。這本身就是不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