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有時候要從更長的角度去看。
荷蘭曾經太強大,搶了上個時代歐洲人人眼饞的東南亞。
印度是英國在東南亞競爭失敗、退而求其次的目標;連紐約,都是荷蘭“賞”給英國的,因為在上個時代,整個北美——當然不包括西班牙的銀礦區——都不如一個小小的安汶島值錢。
可時代變了。
以百年為單位,荷蘭人在上個時代走了一條絕對正確的路。
以三百年為單位,荷蘭人這一步可謂是錯的離譜。
這不再是一個五百年前的人從棺材里復活、當年就能無礙生活的、不變的、靜止的時代了。
劉鈺要徹底毀掉舊的荷蘭,自然也要考慮搞出一個新的荷蘭。
荷蘭很強。現在仍舊很強。
若此時大順在大西洋,能讓荷蘭海軍把大順打的遷都西京、避其鋒芒、海岸荒廢。
但大順不在大西洋,而是在太平洋。
在大西洋能被荷蘭打到全軍覆沒的大順海軍,能在南洋把荷蘭打的媽都不認識,VOC是荷蘭最重要的命根子,而這個命根子此時就捏在大順的手里。
切下荷蘭的命根子,大順就有與荷蘭進行商業合作的可能,就有讓荷蘭東印度公司解散重組、成為買辦集團的可能。
原本歷史上的波士頓傾茶事件,走私販子們搞得是荷蘭走私茶。
但現在,澤蘭省和瑞典東印度公司,平分秋色,因為歷史上七年戰爭荷蘭中立,澤蘭省才能全力擴張走私業基本擠垮了資本不足的瑞典人。
現在以七年戰爭為分水嶺的兩大走私販子,劉鈺都要捏在手里。
很多人想象中的東印度公司,是資本主義商業傾銷的馬前卒,但那至少不是此時的現實。
此時的現實,是東印度公司賺得還是本國百姓的錢,是把印度和中國的商品賣給歐洲老百姓。
英國東印度公司沒辦法當買辦,因為國內的紡織業、大地主、圈地養羊的舊貴族、玻璃制造業、英國瓷器等等,代表著向外賣貨的力量。
英國渴望當買辦的力量,掰腕子,掰不過英國強悍的新興資產階級和舊貴族。
荷蘭則恰恰相反。只是缺一個契機。
荷蘭國內的手工業已經毀了,當初《楓丹白露敕令》驅逐新教徒的那波手工業人才紅利已經吃的差不多了。
最關鍵的就是金融業和商業的過度發達,使得荷蘭的資本理所當然地流向了商業和金融業——就像劉鈺認為在大明或者大順沒辦法發國債的道理一樣,在荷蘭,如果海外投資和金融業投機,能有10%的年平均回報率,資本會投資年平均回報率只有5%的手工業嗎?
放貸、炒股、投機就能賺錢,為啥要興辦工廠?
荷蘭有識之士呼吁“振興民族工業、讓荷蘭的紡織業再次偉大”,所以阿姆斯特丹股交所的大佬們,就以愛國熱忱,把錢往不掙錢的紡織業上投?
再說荷蘭的條件,以及當初走錯的路,在東南亞的過分成功,也使得荷蘭沒有搞工業的條件了。
后世以玩電的萊頓瓶出名的那個萊頓市,曾是荷蘭的紡織業中心。但現在呢?
歐洲紡織的是羊毛,可整個歐洲都在紡羊毛、賣呢絨,大家瘋狂內卷,互相之間高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