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的第一款一經提出,立刻為后續的談判鋪平了道路,談判變得順滑無比。
第二條就是關于經濟貿易的。
大順這邊,以商業組織的法人出面,而不是以大順朝廷的名義出面,每年向康提國王贈送大象十頭、戰馬二十匹。
在每年的7月15日,會將大象和戰馬,送到康提的都城。
之所以選在了7月15日,因為這一天在佛教圈內,有特殊的重要意義。
據說,就是在這一天,釋迦摩尼證悟全自覺后首次開壇說法,在貝拿勒斯的鹿園,正式開始對摩訶迦葉、目犍連、富樓那、須菩提、舍利弗等五弟子講經的日子。
大順將實行宗教自由的政策,除了天主教外,任何信仰都可以。
大順會在沿海地區將一些教堂,改造成寺廟,并且從大順找來高僧主持。鼓勵被強制改信的僧伽羅人,重新轉回佛教;康提王國也將不得阻止佛教徒前往佛牙寺朝拜。
作為回報,也算是康提王國的需求,大順將獲得肉桂、檳榔和寶石等貨物的獨家壟斷權,且允許大順商人,在合法并且得到國王批準的情況下,進入康提王國收購貨物。
從第二條開始,就都是關于貿易的了。
包括大順幫著康提王國建立海關……雖然這個海關和海一點關系都沒有,而是在內陸,但還是叫海關。
進入康提的貨物,將依法向康提國王繳納百分之五的價值稅;大順商人可以承包康提的山林土地;大順商人可以承包沿海地區用于采珍珠;大順有義務為康提國王提供武器貿易,只要康提國王給錢,大順可以售賣火槍和大炮……
看上去,這個條約對康提相當的有利。
沒用一兵一卒,不但拿回了至關重要的拉特納普拉要塞區,還想都不敢想的拿到了關稅。
只要有錢,就能買槍。只要有槍,就能穩固統治。這一點,拉杰辛赫還是清楚的。
但事實上,這個條約對大順也相當有利。
康提王國的小農經濟,根本沒有多少購買力。大順最多也就是在這里賣點棉布,至于絲綢瓷器等輕奢品,加不加百分之五的關稅區別不大。
錫蘭的價值,在于肉桂、檳榔和寶石的產地,而不是一個消費市場。就如同印度,對大順而言,前期只能是原材料產地,想要改造成消費市場,需要長久的努力。
在這個印度棉布能逼到英法出臺棉布禁止令的時代,松江布、金陵布,短期之內是很難在印度打開銷路的。
換一種更為無情的說法,將來就是要想辦法摧毀印度的手工業、瓦解印度的小農經濟,造成百萬人規模的破產赤貧化,以及瓦解舊有農業體系所帶來的千萬人規模的饑荒。
錫蘭作為大順將來前出印度的基地,最好還是不要搞的社會動蕩,盡可能不去管錫蘭內部的事,也盡可能不要過度朝錫蘭傾銷:市場太小,不值得;傾銷多了,社會動蕩,還要花更多的錢來鎮壓,并且嚴重影響將來進入印度的步伐。
其實整個條約,就相當于是用一條無形的線,把康提王朝圈了起來。大順把持著出海口和對外貿易,圈起來的地方,你們愛怎么折騰就怎么折騰,大順暫時不會管。怎么統治、怎么治理,那是你們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