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的話,自己是包稅人,民怨頗多,朝廷可是最喜歡殺一些人以安民心的。評書話本里常有這樣的故事。
要是還不夠的話,自己當初舉報過連懷觀。誰能想到,他瞧不上的義軍,居然和朝廷搭上線了?人家連懷觀衣錦還鄉的時候,那還不得報復自己?只怕連懷觀心想,得虧老子跑得快,要不然因著你的舉報,老子就要被五馬分尸掛在教堂屋頂了。
再說了,自己還有百萬家財。在巴達維亞,還有荷蘭人賞賜的土地,還有十幾個糖廠,七八個香料丘,賭場、高利貸。正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便是前幾個理由都不成立,怕不是朝廷也要找個理由抄自己的家?
畢竟……連富光心道,畢竟,朝廷和不像是荷蘭人一樣講法律啊。
他又沒有前后眼,當然不知道“講法律”的荷蘭人,歷史上把他流放到了安汶,家產全都搶走,理由是莫須有的“晾他不應該不知道(糖廠奴工起義)。”
這時候對朝廷一連串的恐懼涌上心頭,但他多少也算是條漢子,這種關頭,竟然沒有尿褲子。
好容易讓發干的嗓子有了點唾沫,啞著嗓子跪伏于地,顫抖道:“大人,小人知錯了……該打,該打啊!”
王五卻道:“你當我是羞辱你?與你說笑?實則不然啊,你這前倨后恭的態度,著實很好,我也著實喜歡。”
“前倨后恭,意味著你是個識時務的。也足見對你朝廷的敬畏。朝中有大人說了,你就當個墻頭草就挺好的。”
“墻頭草嘛,誰贏就跟誰走。而且只要朝廷強大,聰明的墻頭草就不會背棄朝廷。”
“前所倨者,因你以為我是義軍的人。”
“后所恭者,因你知我是朝廷的人。”
“如今我也不妨明說,那位大人瞧得起你弟弟,連懷觀也多說你弟弟的好話,兩人是過命的交情。既如此,那位大人便給你個機會。”
“納個投名狀。”
“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嗎?”
沒看過水滸,也聽過水滸的評書,投名狀是什么,連富光當然是知道的。
他作為巴達維亞的甲必丹,能交的投名狀,當然不是一個人頭,而是整個巴達維亞城,這是顯而易見的。
城中的荷蘭人其實并不多,華人倒是有不少。算上那些混血種,加上那些從神羅的新教小國的手藝人,人數其實仍舊比華人少的多。
而且城中的大部分華人,都算是中等階層,一般情況家里也能有槍。倒不是說他們有什么別樣心思,而是出海的風險極高,要考慮防備搶劫之類的情況。
他們缺乏的只是組織,當然也缺乏趕走荷蘭人的動力。
只是,連富光聽王五這么一說,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心道若真實朝廷下南洋了,這巴城指日可下。若是攻下了巴城,我等這些有錢人,又當過荷蘭人的官,那不都是待宰的大肥羊?
這等發財的機會,哪個在衙門里的不如同蚊子見了血一般?如何居然給我反正立功的機會,莫不是此人詐我?
莫非他根本不是朝廷的人,而是那些山里的泥腿子,卻借朝廷的名目卻來誆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