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歷朝歷代,問商人借錢這種事,要追述到漢代了。
可如今既大不一樣,開歷代之先,借錢也不是不行。
但既然是借錢,就得還吶。
劉鈺也說了,鹽商和其余工商與海外貿易的區別,意思便是捐助什么的,找特殊地位的鹽商;而鹽商之外,只能借,不能捐。
借,可不是得還嘛。
正想著呢,廖寒輝進言道:“臣以為,若能治好淮河,劣田變為良田,田主得了利。若這劣田,原本價值二兩銀子,如今變為水澆田,價值增至四兩。”
“二兩變四兩,其中二兩的增值,朝廷是否可以收一半呢?”
“若是一年之內加諸于上,或許拿不出,那么將這一半的增值地錢,分為五年征收。”
“其次,若陛下廢漕改海,民間勞役減輕,漂沒耗損的負擔也減輕了。是否可以增稅呢?”
“既是要治淮、水利、灌溉,就需清查田畝。確定田畝數后,若真能保證十而稅一,或者八而稅一,民間負擔反倒比三十稅一要輕。”
“如此,二三十年內,這治淮費用,當也收回了。”
“臣以為,治淮需三五千萬兩,這是一年收入,朝廷管著偌大天朝,自不可能將全部的錢都投入淮地。”
“今日補淮,明日增淮之稅而補他處,未為不可。”
“只要治好淮河之后再增,百姓也不會有什么怨言。而且若真能取消漕運,即便加稅,百姓的負擔也是減輕了的。”
廖寒輝這些年一直在黃淮區,對皇帝訴說的“朝廷做鴕鳥”的說法,當真是理解的相當透徹。
百姓的負擔到底是不是國稅?
廖寒輝自是清楚。
他覺得自己這個辦法,算是跟松江府那邊試行的印花稅學來的。既然做生意的,入股票據交易的時候,按照交易價格來交稅。
那么,土地從劣田變為水澆地,增加的部分,除了增加原本的畝稅之外,完全可以視為朝廷投資的一部分回報。
把土地從劣田變為良田的增值部分,取出一部分交給國庫,好像也不是沒有道理。
不管怎么說,治淮的錢,是各個省湊的。國庫沒錢也不行,將來別處遭災了,也得用國庫的錢賑濟,讓淮民償還各個省湊出來的治淮錢的一部分,也未嘗不可。
這和后世不一樣,這三千萬,就是大順一年官方的財政總收入。后世治淮河也好、治黃河也罷,沒聽說有投資需要一年財政總收入的。
廖寒輝也知道這個數額對大順來說,著實是大了點。就算大順如今還有海外貿易的收入、工商業的收入,真要是治淮,怕也會留下一個頂大的財政窟窿。
他這想法,也只是一地一府的視角。
皇帝對此不置可否,并沒有斥責,也沒有稱贊,而是問劉鈺道:“興國公不知治水事。但于錢上向來看的緊。”
“若朕真欲廢漕運、治淮河,愛卿可有什么策略?”
劉鈺多少年前就琢磨著廢運河、走海運的事,哪能不做提前的準備?
如今皇帝不問他這件事應不應該做、而是問他這件事要做該怎么做好?
這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回答。
于是他便將這些年對于漕運、海運、漕工等等問題的考慮,一一陳奏。
總結起來,無非兩句話。
漕工組建廂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