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米買撲承包。
這兩句話可以概括的策略,讓皇帝陷入了沉思。
說起來也簡單,聽起來好像也不是沒有可行性。
總結起來,無非還是之前的老辦法,舊瓶裝新酒。
既然要治理淮河,那么反正要找人干活。
找人干活,又不想征發勞役。
那么就得給錢。
同樣是給錢,為啥不把錢給那些因為廢棄運河而影響生計的人呢?
將他們編入廂軍。
不發盔甲、不發火槍、不發鮮艷軍裝,一身裝備行頭也花不了幾個錢。
按照每個月二兩銀子的餉銀,再保證能吃飽飯,讓他們專門干活去唄。
編入二三十萬廂軍,專門做工程。
挖掘河道,主要用這些人來挖。
找靖海宮培養的工兵軍官生來做軍官。
當然,要趕時間的話,農閑時候,可以募役當地百姓去大堤干活。發錢就是了,反正是照著3000萬兩花的。
原本,雇人挖人工河、水渠,是一筆錢。
遣散安置那些因為廢棄運河而無疑謀生的人,又是一筆錢。
而如果編制廂軍,就可以用一筆錢,解決兩件事。
此外,就算治好了淮河,日后維護用不用人?淮河治好之后,海河、遼河等,是不是也可以試著治理?黃河長江是不敢動,挑軟柿子捏不行嗎?
日后維護、治水延續,直接可以用成為熟練工的這批廂軍。
另一句話,漕米買撲,則是在確保海運沒有問題、海軍可以控制南洋、實在出事了可以運江南米南洋米的前提下,完全也是一個花一筆錢,解決兩件事的辦法。
江南地區,白銀充足,完全可以支撐完全的白銀貨幣化。
那么,原本要繳納實物租的漕米,直接換成銀子繳稅不就行了?
朝廷把漕米折算的白銀,交給商人。
按照價格,承包給商人。
然后,朝廷出臺一些鼓勵性的政策,比如臺灣、南洋新墾地,十年免稅等等——反正這些地方原本也沒有稅。
由此,以政策性引導,讓這些豪商去南洋、臺灣去辦稻米種植園。
而興辦稻米種植園,又需要大量的勞動力。
因為運河被廢導致的運河兩岸經濟下滑、以及后續的經濟下滑導致的貧苦農民,外加水災等年年都有的災荒,就可以讓大量的需要朝廷賑濟的人口,下南洋。
在稻米種植園當苦力、奴工。
一來大順的人力便宜,也就與荷蘭人用的泰米爾奴隸差不多。
二來,大順的這些人,多半本來也會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