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就算這些鹽商的腦子再不好使,也不可能守著淮北鹽場,玩“來多少、吃多少”的套路。
那和守著西域黃沙,在吐魯番無限收砂子,沒有任何區別。
唯獨此時的交通條件下,只要在遠一點的地方玩一次,就可以直接讓改革變得極為難看。
這里面的問題,也確實在于朝中制定鹽政改革政策的那些人,真的就是少女般的天真。
他們真沒學過《國富論》和看不見的手,但他們、包括歷史上那次改革,卻真的是從這個角度出發的。
而從這個角度出發,第一步,就是取消朝廷控價、減少朝廷管控。
因為,放開鹽引制度,朝廷如果控價的話,肯定不行。
定的高了,私鹽泛濫。
定的低了,肯定沒人去。
那么,只有讓市場充分競爭,讓商賈自行定價,才會既不缺鹽、也不價格太高。
理論上,只要讓衙門出個公告:不準齊行控價即可。
要讓官鹽便宜,就得既取消總承包商,又減少中間環節的管控,還要收回各處對查鹽的權力,唯有如此,方才能改革成功。
這就給了鹽商極大的漏洞。而且,還有個問題,朝中那些給出鹽政改革方案的人,始終沒正面回應:怎么杜絕富商買票?
這里面是兩個問題。
第一:鹽票是不是無限賣?
如果無限賣,必然崩。這不只是物價混亂的問題,而且還是打價格戰,小散商有個吊毛的機會,能贏總資產幾家在大幾千萬里兩的鹽商?
如果不是無限賣,而是控銷售區分售額度,怎么解決遠近利潤不同的問題?怎么確保大鹽商不先把利潤最高、運輸最方便的地方吃下來?
第二:鹽票倒賣,是否合法?
如果我錢多,我買了200萬引的鹽票,我是否可以再轉賣給別人?
如果可以,那么和之前有什么區別?
如果不能,采取什么方式賣票保證公平?怎么把偏遠地區的票賣給有能力承辦的大商?
再一個,我有錢買200萬引,先不管我轉不轉賣,只說我這么買,可不可以?
劉鈺是支持大順的這一次改革的,但他并不支持朝中那些人的做法,這是標準的矯枉過正。
很多問題是不能刻舟求劍的,歷史上的那次鹽改,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在那之前,大鹽商經歷了白蓮教、私鹽泛濫等等緣故,其實已經崩了。
但現在,揚州府的那些大鹽商,正是資本雄厚、享受到了之前二十年大量東西洋白銀流入的背景下資本充足的時候。
對付半死不活的人,不用去考慮這人反抗怎么辦。
可要是對付活蹦亂跳的中年人,雖然可能很快就要老了,但四五十歲的中老年反抗一下子也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