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原本操控鹽引的幾個大鹽商用極端暴力的手段、甚至直接不承認習慣法契約和前朝的鹽引法權,直接拆成了數百個大大小小的小鹽商。
現在是工業資本抱團,成立了產鹽大公司;而商業資本,被劉鈺從幾家,拆成了數百家,頹然無力。
如何防止產鹽業自行降低產量這里面,鹽官的作用就體現了出來,本質上,這是訂單產業。
由朝廷提前簽訂訂單契約,完不成有國家的暴力機器,告訴這些產鹽的什么叫“罰款”和“違約金”。
當然,也不是沒有好處。朝廷給出的條件,是如果經營出現了資本缺乏等情況,會有內帑給予貸款扶植,而且貸款利率很低,只有1分利,也就是12,在大順是絕對的低息貸款。
而這一套邏輯下來,大順朝廷扶植財閥的思路,體現的淋漓盡致。
因為,這里面有個非常簡單的判斷。
即如果鹽場雇工和鹽場場主發生了矛盾,朝廷站誰如果大鹽場和小鹽戶發生了矛盾,朝廷站誰
什么叫被扶植的財閥這就叫被扶植的財閥。
朝廷理論上誰也不站,站在中間,既是資本的皇帝,也是雇工的皇帝。
但,朝廷下的訂單,朝廷要訂單必須能實現,朝廷要壓低成本打擊私鹽,朝廷要利出一孔方便緝私、朝廷要防范無鹽導致賣不到鹽的民眾造反。
那么以此為出發點,該站誰,這不是一目了然的嗎
不明說,不代表這些投資商傻,就看不懂這里面的潛規則。
林敏當然也看明白了,所以劉鈺問他對喊冤一事怎么看,他看都不看。
不是因為他認為這是生產力發展的方向,他的三觀壓根就不認生產力。
而是因為他知道,朝廷搞這種訂單模式,也就意味著朝廷必須要站大生產者這邊了。
當然也不是完全無底線的,劉鈺還有個威懾手段。
即派出了大量的非股東的新學學生入駐,學習技術。
這個潛臺詞的另一個前提,是大順下南洋過程中,對邦加島錫礦的處置方式效仿英國人手段,交由礦工團伙管理主持,并且獲得了成功,產量完全沒有下降,依舊能夠保證浙江地區的錫箔產業有足夠的原料。
這種威懾手段,就和皇帝經常拿良家子嚇唬科舉官一樣,不能真用,但理論上可以用。
產鹽工廠化之后,理論上,朝廷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全面接管鹽業總公司保障生產。
這個威懾的基礎是什么
這個威懾的根本基礎,是在淮北鹽場中,誰掌握著先進的生產力
顯然,是燒鍋爐的鍋爐工、鼓搗蒸汽機的技術工、攤鹽的鹽工、看天看水嘗潮水的老匠人,是被劉鈺扔進去的那些領工資學技術并且基本負責管理的新學學生。
而不是沒有技術,只有資本的投資商。
同時,又因為采取了朝廷管訂單、全面鹽禁的模式,使得資本的意義下降了。
不是說其意義已經不存在了,現在的水平來看,其仍舊是此時最好的配置資源的手段,比朝廷的官僚管肯定是強,但并非是不可取代的,且代價也是可以承受的。
所以這個威懾體系也就是可以實現的,也是有威懾力的。
當然,威懾的作用在于使用之前,真要用了,就現在條件下,麻煩事更多。
因為,大順朝廷的目的,是收到鹽稅。
從來不是大力發展生產力滿足人民對鹽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