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承包吉安府的鹽,那是兩淮鹽政使和總承包商、次級承包商的官司,你們玩去吧。
我們地方官只負責一件事你們運進來100斤鹽,我保證你們這100斤鹽能賣出去;你們傻呵呵的運進來500斤鹽,等著破產吧,既然無奸不商,自然不會有商人運500斤鹽進來。
這責任,可就比以前“統計人口、計算鹽引、本地招商、繳納鹽稅”這一套小多了。
所以吉安府的地方官迅速達成了一致,上疏朝廷,用“廣東產鹽不足”為理由,要求歸兩淮鹽區管。
戶政府那邊討論了半天,同意了。
整個吉安府的官員,可謂是長松了一口氣。
這個辦法有沒有問題
問題大了去了
完全違背自然規律,吉安府是離廣東福建近還是離著兩淮近
日后必然是廣東鹽、福建鹽泛濫。
但,王八蛋才當幾十年的地方官呢。
當時的問題,當時解決了。
以后的事,和當時的地方官有什么關系
于是吉安府在并入兩淮鹽區的那幾年,地方官的政績是蹭蹭蹭的暴漲。
各縣官員,果斷重拳出擊,打擊私鹽,順便還把這些年藏著的一部分人口給統計上去。
幾年之內,當地的地方官考評全是上等。
人口增加、鹽商銷售滿意,果然有能力,趕緊提拔
等那段時間過去了,日后的麻煩也就來了。
兩淮鹽在吉安府,終究是干不過閩粵鹽的,嚴查走私也只能管一時,可管不了一世。
但,等著吉安府的官鹽銷售不暢、走私鹽暢銷徹底讓官鹽崩盤的時候。
當時吉安府的地方官早就不在吉安府了,該升官的升官了、該退休的退休了。
而朝廷這邊,抓責任都不好抓。
誰的責任
對一心升官的地方官而言,我的責任,就是鹽商在兩淮承包了多少引,我負責把這些引賣出去。是鹽商不買吉安府的鹽引,那和我有啥關系
對有良心的官員而言,這鹽鐵專營政策,本就是漢武遺毒,早該取締了,走私販子來販私鹽,開個口子就是了。
對總承包商來而言,自己手里捏著鹽引,直接和產鹽的溝通,搞點小手段賣點私鹽、提升鹽引承包價,就能掙錢,吉安府官鹽能不能賣出去,關自己屁事隱匿了那么多人口,鹽還怕賣不出去
對次級承包商來而言,這吉安府的官鹽不好賣,爺不去不就完事了非得去啊鹽稅是總承包商和朝廷對接,關我們屁事真當我們小鹽商是為百姓服務的非得賠本也把鹽賣到邊遠地區
對老百姓來而言,官鹽那么貴,我得多忠于你們老李家,放著便宜的閩粵私鹽不吃,去吃兩淮官鹽寧吃四十文一斤的官家鹽,不吃十四文錢一斤的私家鹽況且吃得起嗎我
林敏借著這個機會,直接把大順的這些爛傷疤揭開,意思也非常明確。
鹽政改革,不是個簡單的改革。
這地方和中央的博弈,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環而已,用不著大加驚詫。
鹽政改革,是要涉及到生產、承包、運輸、銷售、繳稅、考評、乃至于鹽區重新劃分的整體改革。
搞小淮北、甚至小淮海的鹽政改革,壓根就是修修補補中的低級修修補補。
既然都改到了這種程度了,就應該直接大改。
雖然都是修修補補,但手臂都快爛掉了,還琢磨著找揚州修腳師傅修灰指甲,這不扯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