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來不及管這個女人,在鄉親們的吆喝下,趕緊回到家,發現她扔火把的地方是他們家在外面搭建的灶房。
大門一看,大家都提著早就拎過來的水,往灶房上面潑,即使救得足夠及時,可灶房還是塌了,甚至帶累的南邊的墻都黑了,安怡冷冷的看著那個女人:“我要告她縱火,人要送到公安,決不輕饒,太可惡了。”
張招娣好像被打傻了一般,看著她嘎嘎亂笑,口齒不清的說著什么。
“我讓你不收我家的孩子,我讓你找我的事兒,哈哈,現在好了,你家的房子著了吧?哈哈哈,著了吧?”
“這人是隔壁屯的,送過去,順便問他們家要十塊錢的賠償,少一個字兒都不行。”
縱火行徑著實可惡,不能忍,可這個時候卻有知道她情況的婦女說了句。
“安老師,你不收她家兒子,聽說她被他男人打的特別慘,你看她這瘋癲的樣子,該不會被打傻了吧?”
安怡才不管這些,“打人的是她丈夫,跟我可沒半毛錢關系,屯長,還得麻煩您陪我走一趟鄧家村,如果她家人不賠償不管,那就直接把人送到鎮子上的派出所,”
“小安吶,非得這樣嗎?”
也許是這女人瘋癲的模樣,引起了大家的同情,安怡覺得很可笑。
“那我呢,我又有什么錯?我被她罵在先,騷擾在后,本來互不打擾就對了,可她居然還縱火?我原諒了她,誰來賠償我的損失?是大家伙,還是屯子里?”
“憑什么讓我賠啊!”
“就是啊,誰點的火讓誰賠啊,可別扯上我們。”
……
這就是人性,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一扯到自己身上,就急的跳腳。
“所以,你們還覺得這人可憐嗎?”
之后,再無人替張招娣說一句好話。
和她預想的一樣,婆家那里堅決不給錢,不僅不給錢,還說要和這個女人離婚。
后來娘家知道后,和婆家打到了一起,安怡被吵吵的,腦殼子疼。
她是堅決要賠償的,十塊錢,不能少,只要給錢,人就不告。
這個人她也可以先不帶走,讓他們籌錢。
反正這么多人可以當證人,她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廟?
娘家人苦苦哀求,她索性就讓他們先把人帶走了。
回來的路上,屯長覺得不對勁:“你說這家人會不會把人給藏起來啊?畢竟十塊錢不是小數目。”
安怡嘆了口氣:“真要藏起來,不出現在我面前了,也是好事兒,你以為我真的要送她進去啊,屯長,錯的是男人,不是女人,我是女人,又何必為難她?她的娘家人還算有良心,帶走就帶走吧,只要他們不再來騷擾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