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林山上被人發現了一具尸體。
接到報案的警方趕來,竟發現這具尸體,與兩個月前案件的尸體一模一樣。
死者田村愛佳,女,32歲,銀行職員。
通常兇犯在制服對方的時候,會將手反綁在身后,以此來束縛對方行動。
而這具尸體卻是將手綁在了前面。
死因是,因失血過多導致的死亡。
田村愛佳的胸口中央,插著一把箭,兩耳的鼓膜都被用某種尖細的東西刺破,眼睛也被用繩索綁了起來。
“目暮警部。在死者的上衣口袋中,發現了這個。”
目暮十三接過地方遞來的透明袋,里面有一張字條,上面寫著:你們有眼睛,看不見嗎?有耳朵,,聽不見嗎?
這是《馬可福音》中耶穌所說的一句話。
只是這次案件也有著不同之處。
那就是兇手將尸體從殺人現場搬到了巖石上,像是將產品做出了展覽一般。
經過差不多大半個山頭的搜尋,警方終于找到了第一案發現場。
樹上,綁著一個傀儡,臉上用紅筆畫上了一個大大的叉號。
身上還綁著一圈不知道是用什么用的鐵絲。
這一切,與兩個月前的那起案件,也是一模一樣。
這一點,是警方并沒有公布的。
所以可以斷定的是,并非是模仿作案。
當所有的痕跡都被綁上了黃帶后,竟意外的發現,它們排成了一條整齊的直線,就像是刻意如此的一般。
尸體被送往了法醫處。
最后的結果是:在血液中,查出了安眠藥的成分。
眼睛周圍并沒有淤青,而且繩索是在被害人死后,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才綁上的,與之前的案子一模一樣。
“這里是最開始被害人身上的繩索,被解開的地方。這么整齊的斷面,應該是兇手幫忙解開的,故意讓被害人逃跑。”
因為夜色漆黑的緣故,看不清前方的道路。
所以不小心一踩滑,就順著巖石滾了下去,頭部受到了撞擊。
手之所以會綁在身前,其實是兇犯故意所為。
為的就是讓被害人,能夠最大程度地在這山里行動。
“可是為什么,會讓被害人逃跑呢?難道,就不怕抓不到了嗎?”
“當然是為了追捕獵物啊。”
目暮十三一愣,終于望向了出聲的人,露出了驚訝的表情:“棠、棠小姐?”
“目暮警部,好歹是我報的警,為什么要這么驚訝呢?”
經過對方這么一提醒,目暮十三才終于回想了起來。
也順便還記起來,當時詢問為什么回來這荒山野嶺的時候,對方的回答是:當然是為了約人爬山,提前踩點啊。
怎么想,都覺得有些可疑。
“殺人之前,先讓對方感受到恐懼。然后再像打獵一般,一步步追上去。”
“這一切,應該是精心謀劃好的,甚至還親眼看著被害人,走向了自己設置好的最后一道關卡。”
感覺就像是游戲一般。
山腰附近,有販賣飲品的地方。
或許能從那里的老板口中,問出點什么。
當然,也可能什么也問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