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也正是封建時期,草原游牧文敏和華夏農耕文敏最大的一處不同。
在華夏農耕文明,人倫孝悌的概念,早在遙遠的堯、舜、禹三皇禪位時期,就已經成為了華夏文明重要的組成部分和鮮明特征。
到西周時期,華夏文明正式進入封建社會,人倫道德更是成為了個人價值最為重要、直接的體現。
發展到如今的漢室,華夏民族已經發展到了‘不孝順的人和畜生沒有區別’‘不顧道德的人和蠻夷一般無二’的階段。
便是這代代傳承,時代罔替的禮義廉恥、人倫道德,讓華夏民族即便在兩千年之后的新時代,也依舊能自豪的喊出一句:有服章之美謂之華,有禮儀之大故稱夏。
‘華夏’一詞,也正是由此而來。
但草原民族在歷史上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處于一種十分落后的時期。
正如管仲所說的那句名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如今的草原民族,乃至于未來千年的草原民族,便都停留在‘倉廩不實,衣食不足,顧不上禮節、榮辱’的階段。
在草原普行的價值觀念當中,沒有華夏民族所習慣的人倫孝悌、禮義廉恥的內容,也沒有仁以待人說法。
草原民族所信奉的,是和華夏文敏幾乎截然相反,極度接近原始社會,充滿野蠻的叢林法則——成王敗寇,生存至上!
和殘酷、冰冷、野蠻的獸類一樣,草原民族,可以為了一塊領地大打出手,可以為了食物而生死決斗。
在必要的時候,草原民族甚至并不介意用同類的血肉,來填飽自己饑腸轆轆的肺腑,以確保自己的生存。
華夏文敏對草原文明持“率獸食人”的評價,便是出于這個現象:相比起站立走路,帶領人民、保護人民的華夏君王,草原民族的霸主,更像是帶著野獸外出捕獵的獸王。
與辛勤勞作,耕種土地來保障生存的華夏百姓相比,幾乎以掠奪、殺戮為主要生存手段,以游牧為補充手段的草原民族,也更像是稍有人類特征,卻還沒有完全開化的野獸。
而在野獸群,年老體弱的成員被拋棄,顯然也就是在正常不過的現象了。
普通成員、底層階級的牧民如此,那草原民族的貴族,為什么也很少有活過三十歲的呢?
總不至于連貴族老爺,都會被部族趕出去,在草原上自身自滅吧?
這個問題的答案,必然會讓華夏民族大跌眼鏡。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年齡超過三十的匈奴貴族,恐怕巴不得被部族趕出去自生自滅!
原因很簡單:被趕出部族,好歹還有那么一絲虛無縹緲的生存可能。
再不濟,也終歸能多活幾天。
但‘被趕出部族’的待遇,幾乎沒有任何一個匈奴貴族能得到。
因為在匈奴貴族年近三十,身體開始出現明顯的機能下降時,部族內的氛圍,就會被一股濃烈的火藥味所充斥。
先前提到,草原民族的社會秩序,幾乎完全遵從叢林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