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后世以平等昌明自詡的西方和丑國,都還有特赦之名,何況封建**時代?
可見,法律需要一定的彈性,這是被歷史總結的經驗。
凡事不能一刀切。倘若凡事按規定辦事,那么就把問題簡單化了。
好的法制,一定不是缺乏彈性的法制。
倘若一切按照法條,那么天子之權,天子之威又何以彰顯?一點彈性都沒有,那就是法為至尊,不是天子。
天子言出法隨,本就是法。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會凌駕人類情感之上,不會超出情感范疇之外。古今中外,皆是如此。
關鍵是,如何把握好這個度。拿此案來說,看在功臣的臉面,以及孝義的份上減腰斬為斬首,就是拿捏好了度。可要是免其死罪,那就是失度,就是過分。
李洛這么干,也為后世的案例提供了依據。
留明姝剛剛謝恩告退,開封士子劉獻忠等七十八名士子就一起聯名上書,在宮外伏闕叩首,泣血上陳,叩請圣天子赦免廢衍圣公孔洙死刑。
“圣天子在上!孔洙所犯漢奸罪,無可辯駁,其罪當誅!可孔洙乃孔圣嫡脈,前衍圣公,若加之斧鉞極刑,恐怕有傷陛下仁德之名,有傷陛下寬恕之道,令天下士子斯文掃地,令孔圣不安于九泉啊陛下!”劉獻忠一邊大哭,一邊叩首。
開封名士符禮周也一邊叩首一邊大喊:“陛下!草民萬死!冒死懇請陛下降恩,赦免漢奸孔洙死罪,以全陛下寬恕之道啊!”
“陛下!孔洙該殺,可畢竟是孔圣嫡脈正宗,襲爵衍圣公,要是處以極刑,其命是小,卻會貽羞華夏,令明教尊嚴掃地,恐動搖綱常啊,伏請陛下明察!”
七十八名士子慟哭失聲,猶如杜鵑泣血般的上陳。還有更多的士子趕來,跪地不起。其中不少,還是出生金朝的老人。
唐主李洛得到稟報,看到士子們聯名簽名的血書,久久不語。
韋素和羅徽等隨駕文臣,都是一臉緊張的看著天子。就是新封的衛國王趙顯,也很是緊張。
很明顯,不光是文臣,就是部分將領,都希望皇帝赦免孔洙死罪。
為何?
因為無論儒家孔教有多少不是,可畢竟一千多年來是華夏國教。華夏文教,很大程度上來說,這一千多就是儒家教化。
這一千多年的璀璨文治,事實上也的確是在儒家主導下生發出來的。
事實上,華夏本身,根本與儒家密不可分。儒家倡導的倫理綱常,也的確推行了千百年。
儒家徹底廢了,華夏還是華夏么?
陛下雖然納儒為道,可也沒有廢除儒家。那根本不可能。除非,陛下做的不是華夏的天子。
李洛也暗自嘆息。
事實上他比臣子們更明白,看的更清楚。
殺了孔洙,就是告訴天下人,衍圣公一點也不超然,犯了罪,還是要和普通人一樣受死。
既然如此,那孔子,也不算什么。
儒家的那套綱常倫理,是不是也不算什么?
這對長久以來的倫理信仰,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因為這個時代的百姓,不懂那么多大道理,他們的邏輯還很樸素,他們不會那么理性的將衍圣公和儒教區分開來。在他們看來,衍圣公代表的,就是孔子,就是儒家。
這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