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工作機會,其實都是提供給大齡小學生的勤工儉學,是適合凌飛的,不過工資方面,肯定就比社會上的同類工作都低,大多數是學校附近小餐館,周薪是100左右,但主要的優勢在于,這是學校介紹的工作,安全性還是不錯的。
其實如果單純考慮工作類型,在這些工作中,凌飛當然是傾向于在校外的工作,一來,在外面工作,讓他不用面對和同校其他小同學共事的尷尬;二來,凌飛還有時不時在本世界和超世界來回的需要,他擔心在學校里的工作時間太長,兩個世界時間無法協調,會比較麻煩。
考慮了一下,凌飛覺得自己最好是挑一些工資日結的工作,哪怕苦一些也沒關系,所以,
凌飛把搜索限定在日結的工作,但對工作的品種就不作要求了。
將這些限制條件設定好了以后,屏幕上羅列了一些工作需求,主要有整理快遞倉庫,還有學校附近的一個菜市場招臨時搬運工,這些確實都是日結的工作,就是比較辛苦,需要勞力。
凌飛是做好了辛苦的準備,但也沒料到會是需要這么辛苦的,他雖說正值青壯年,但也不是力大如牛,頂多算得上是健康,沒有什么病痛,但也沒有強壯到符合苦力的條件,他怕自己會頂不住。
想了想,凌飛又問寢室管家:“還有別的工作嗎?”
寢室管家搜索再搜索,最后唯一符合條件的,也就是一個發傳單的工作。
本來網絡發達的超世界,廣告方式必然會是多種多樣四通八達的,可是大唐法律有嚴格的明文規定:必須保護個人的信息安全,任何公司與個人,不能在用戶拒絕的情況下,給用戶強制發送任何廣告信息。
一般情況下,們偶爾會收到一些群發性質的公告信息,這絕大多數是來自于大唐的一些公共部門,比如宣傳公益和法制等等,這些是被允許的。
但是,對于私營性質的廣告就不行,這項明文規定所指之意就是,手機網絡營運商不得任意向發送任何廣告信息,就算是營運商自己的廣告也不行。
因此,私營企業想要推廣產品,則不能用手機網絡進行,只可以選擇擁有發布廣告資格的大平臺,付費發布廣告,這類大平臺其實也不少,比如視頻網站,新聞網站等等。
大公司看不上發傳單這種小廣告的推廣方式,多數是會選擇這類平臺,但一些小公司就沒有太多的預算在大的平臺上做推廣,只能選擇發傳單。
此外,還有一些小餐館之類的單位,也都會選擇在店面附近發傳單,讓周圍的人第一時間知道他們的店面在哪。
不過這一類的傳單業務,一般輪不到小學生,所以,要找發廣告這種工作,凌飛只能另找渠道。
雖然沒有借助學校的渠道找到什么比較好的工作,但是凌飛也不氣餒,他只要能有途徑賺錢就行,也不是非得在學校附近,稍微遠一點,只要路徑清晰,也都可以。
所以,凌飛再讓寢室管家調整搜索關鍵,尋找長安的同城論壇,在一個同城信息版塊,找到了一個臨時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