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朋友,來家里取些東西。”于貴簡單地回應,然后再轉向凌飛說,“這是我的妻子,還有我的孫女。你要的東西在樓上,我去拿下來給你,你先在一樓稍等一下吧。”
凌飛點點頭應是。
于貴對凌飛說完,又對他妻子說道:“蘭桂,你們給客人倒杯水。”說完,于貴就徑直上二樓去了。
凌飛安心地坐下來,等著于貴下樓,很快,一杯水被于貴孫女端上來。
“叔叔,請喝水。”小女孩說道。
“謝謝!”凌飛接過小女孩的水杯放在桌上,和善地向她道謝。
不一會兒,于貴也拿著一個大黑塑料袋下來。
“這就是你要的東西,你看看。”于貴沒有太多廢話,直接把東西推給凌飛。
凌飛也不客套,直接打開塑料袋,取出里面的東西,是一個賬本,還有一個U盤。
U盤暫時看不了,凌飛先打開賬本,細細查看。
凌飛以為自己會看到夏秋酒店的流水賬目,但其實不是,這是一本夏秋酒店地下賭場的流水賬本,記錄的賬目并不復雜,但條條分明,凌飛也能看得明白,是賭場的賬目。
看來,這就是能夠證明,玉門市夏季酒店的經理開設賭場這個事實的證據。
看完的賬本,凌飛想一并確定了U盤再走,所以他抬頭問于貴,他們家里有沒有電腦。
于貴很配合地拿出一個筆記本電腦,這是他女兒的電腦。這些資料,就是他女兒拿回來的。當時,他女兒就是在夏秋酒店工作的主管之一,因為害怕坐牢,她把這些資料拷貝一份,帶回來了,算是以防萬一。
這次陳落雁讓凌飛來取證據,正是陳落雁和于貴的女兒交涉后,她交代于貴的女兒轉告她父親,把證據藏好,等到需要的時候,她會命人來取證據。
而此時,就是陳落雁當時所說的“需要的時候”,但是,因為取證據必須隱秘進行,而陳落雁又必須加裝安分,在夏秋酒店里保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大家閨范,好打消那些人的反應,所以才派了凌飛過來取證據。
凌飛把U盤連接上于貴女兒的筆記本電腦,待這電腦上有了顯示之后,便點開U盤,檢查U盤里的數據。在U盤里的,原來是賭場給某些人士銀行賬戶的轉賬流水。
凌飛收起賬本和U盤,賬本是釘死玉門市夏秋酒店經理的證據,U盤則是陳落雁用來給皇城官員的東西。
因為大唐要掃除樓蘭省的違法活動,夏秋酒店正好又涉及違法經營,這些東西,是保住玉門市夏秋酒店不受波及的交換條件。
凌飛沒有拿了東西就走,按照陳落雁的說法,他拿了證據就可以走了,但是,凌飛看到了一幕,讓他不禁停下了腳步。
凌飛看于貴家也不算富裕家庭,又看見于貴孫女的鞋有小破洞,他想了想,還是給于貴孫女留下了一萬元,明確告訴于貴夫婦,讓他們好好給孫女買雙新鞋與一套新衣服再過年。
凌飛向于貴告辭,也許是因為凌飛給了一萬元,于貴對凌飛的態度很好。于貴提出用電動車送他一程,凌飛沒有拒絕,出于保密的考慮,他只是讓于貴送到小鎮邊緣,然后自己下車走路。
到了小鎮之后,凌飛拿出手機,直接叫順風車,回到夏秋酒店。回到酒店房間,凌飛打電話給陳落雁,告知她,自己拿到了證據。
陳落雁請凌飛保管好證據,她會立即帶著他,拿上證據,一起去見皇城來的官員,把證據交給皇城官員。
過了一會,陳落雁直接到凌飛的房間門口,輕輕地敲響了凌飛的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