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知州府,蘇錦繡第一件事就是想要去看看孩子,再抱抱孩子。
畢竟,孩子現在還沒有滿百日呢,又不能隨意外出,主要是公公婆婆也不放心,畢竟北安州的冬天太冷了。
兩個孩子各由一個乳母照顧,而自打楊氏走了之后,方氏便做主讓兩個乳娘帶著孩子搬到自己院子里去住了。
蘇錦繡知道公公婆婆這是喜歡孩子,可是她這個當母親的想要看看孩子,還得去婆婆屋里頭,就總擔心有時候會不方便。
畢竟,跟官夫人打交道多了,這顧忌的事情也就多了。
孩子還沒有出過屋子,不是從這屋倒到那屋,就是從這個小床里挪到那張大床上。
總之,就是擔心孩子再受風。
蘇錦繡也知道孩子太小,嬌弱,所以也不敢說別的。
就讓他們先在婆婆這里養著,大不了自己每天就往這邊院子里跑就是了。
而柳老二也是個懂眼色的,畢竟在外頭見識多了,接觸的貴人們多了,也就懂得多了。
所以每回兒媳婦來了,他站一會兒打個招呼就去外頭了,有時候在院子里侍弄一些木料,有時候就直接去了柳承恩的書房,或者是前院。
總之,這知州府可是大的很,他不愁沒地方去。
方氏也知道了這些個上流圈子里的一些個規矩,于是便做主,讓柳承恩不忙的時候,就一定要來她這個院子里吃午飯和晚飯。
這樣正好能一家人坐在一塊兒,當家的也就沒有必要再刻意地避開了。
方氏覺得這才像是一家子。
也不懂那些個大戶人家,為什么非得講那么多的規矩。
柳承恩是真忙呀!
十天里頭,也不一定有一天晚上是能準時回來用晚飯的。
午飯倒還好一些,畢竟大家都得用飯,而知州府衙和知州的府邸都是在一處的,所以,他只需要走后門回去吃飯即可。
可是晚上卻又不同了。
柳承恩那是能輕易放這幫手下再回去吃飯喝酒睡覺的?
那必須得強行壓著他們加班公干呀。
這手底下的人也不是傻子,人家知州大人都還沒有休息,在這里餓著肚子跟他們一起處理公事呢,他們能說走嗎?
不能!
主要是也不敢開這個口呀!
北安州新調來的同知姓李,倒是巧了,竟與當年高縣的李知縣是本家。
這下子,還真是越發地親切了。
而且自打這位李同知來了之后,柳承恩也覺得手頭上輕松了不少,公事上的一些事,這位李同知一般都能獨自處理,而且也不會事事來問過他,總算是能讓柳承恩喘口氣了。
李同知,本名李信,字文華,聽說這字還是江元豐給取的。
可見這位李同知是極受江元豐所喜愛的一個學生。
“大人,天色不早了,各位同僚也都晚了一個時辰了,明天還要早起呢,您看?”
柳承恩這才回過神來,看了看外頭,的確是不早了。
“是我疏忽了,都回吧。”
“大人也當保重身體,這北安州入夜后極冷,大人還是早些回去休息吧。”
“多謝李同知關心了,明日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