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是十七層啊?沒有電梯怎么蓋?而且也不符合規范標準吧?要是一般項目也就算了,這個項目現在這么受關注,要是沒有電梯,肯定會有很多人舉報吧?難道說要改成幾棟多層?但是這樣,土地又不夠了啊?”李慶熙遲疑地問道。
多少層開始設計電梯是個居住標準的問題,各國標準不同,在歐美一些國家,一般規定四層起應設電梯,前蘇聯、日本及寶島規范規定六層起應設電梯。
我國1954年《建筑設計規范》中規定:“居住房間在五層以上或最高層的樓板面高出地平線在17公尺以上時,應有電梯設備”。
而到兩年后,規范又做了更改,1987年版的《住宅建筑設計規范》規定了七層(含七層)以上應設電梯;而到了林樓穿越來的那個年代,部分地區又開始嘗試提高規范標準,北京就規定,四層及四層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須設置電梯。
倒是由于建造成本、電梯生產等各方面的原因,在實際操作中,對這條要求的執行并不嚴格,很多城市仍大量地出現七層、八層乃至九層、十層都不設電梯的住宅;這類住宅在使用上極為不便,特別是對老、弱、殘者上樓梯和搬運重物更為困難。
要是林州這個項目沒有鬧出這么大動靜,多要點土地改成兩棟**層的多層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目前已經有這么多人舉報了,再想這么做估計就不大可能了。
林州土地資源相對稀缺,林州大學想蓋個新圖書館都沒辦法騰出更多的土地來,更何況教育系統家屬樓這種項目?想要額外獲批土地,肯定會被人攔著,而且改成**層的多層,同樣也會有人以沒有電梯、不符合規范標準為理由舉報。
“要是在其他地方,這事兒還真有點不太好辦,不過這個項目地形比較特殊,我們完全可以利用背后這面小山坡來做文章!”林樓指著照片說道。
然后在概念草圖上刷刷加了幾筆,從繞著山坡蜿蜒而上的公路上引出兩條支路來,一條位于六層的位置,另一條則位于十二層,然后加了兩條連橋,把家屬樓和公路連接起來。
當他畫到公路的時候,李慶熙等人的眼睛馬上亮了起來,等到最后連橋搭好之后,現場更是響起一片拍大腿的聲音,“對啊,我怎么就沒想到這個呢!從這條公路繞過去,那不就可以從樓體中間進入大樓了么?”
“高層建筑為什么要加電梯?不就是因為使用不便么!咱們這么一改,就等于是把三棟多層摞到了一塊兒,在使用上和多層基本沒什么區別,完全沒有不方便的地方,還能省去購買電梯的成本,造價說不定換降一些!”
“不光是成本的問題,得房率也提高了,沒了電梯,就不需要電梯井了,核心筒的面積也會大大縮小,同樣的單層面積,每層樓至少能多出兩三平米來,勻到每一戶頭上,家里的面積也能寬敞一些啊!”
“而且上面的住戶,在進入自家樓層的時候,也會多一個選擇,這么一改方案,他們回家的路就不止一條了!比如住在九樓的住戶,既可以從六樓的入口進去,也能從十二樓的入口進去,然后再往下走!”
“你要是擱到我的話,我寧愿從十二樓的進去,畢竟下樓梯可比上樓梯省力多了;尤其是搬家的時候。”
“嗯,搬家的時候,六樓、十二樓可是省大功夫了!順著入口直接抬進去就行了!比安裝電梯還方便!就算有電梯,也有很多家具進不去,只能走樓梯,把大件家具抬上十二樓,這可不是一件輕松的事兒!”
如今的電梯空間普遍比較狹窄,像是床之類稍微大點的家具,壓根就進不去電梯,只能靠人扛著哼哧哼哧走樓梯,所以搬家就成了一件很麻煩的事情,你在單位要是人際關系處得差一點,搬家的時候沒人愿意過來幫忙,那可就頭大了。
但是經過林樓這么一改,一樓、六樓和十二樓的,直接弄輛三輪車,就可以把家具拉到家門口,其他樓層的也不用爬多少樓梯,十五樓以下的,最多走三層,也就十六層和十七層稍微麻煩了一點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