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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開恩科,施恩天下。
那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當然是一掃天下腥膻,對于這大明來說,這才是重要的,相比之下,開恩科,反倒是退居其次了。
“至、至于三……”
言道著社學時興時衰的原因,王夫之頗有些苦澀的回答道。
“在世人皆以科舉晉身仕途前提下,百姓送子弟識字讀書就是想走一條簡單快捷的科舉入仕之路.在這方面,一些有科村熟家熟的教師就要優于社師,所以人們更愿意送子弟到村塾家熟中去讀書,而不是只教讀寫算禮儀的社學。而且于民間不少貧民子弟既無財力更無迫切需要去社學就讀。而這正是社學衰落的根本原因。”
王夫之的回答,讓朱明忠頗以為然的點點頭,聽著教室中孩童們朗讀聲,他笑著說道。
“確實如此,這社學之中,既不教八股,也不教經書,教的是禮射書數之法“一習書,依名人發帖,日五百字以上,一數,務在精通《九章》之法”,這樣的地方,自然教不出舉人進士,自然也就不受百姓歡迎了!”
于私熟、村熟之中以經學、八股為重不同,早在洪武時期就已經規定的了社學學習的內容,讀寫算是基礎,再就是習禮、知法,前者尚不足為其,畢竟學校的目的千百年來都有“習禮”一說,但是“知法”卻是明的社學教育內容的最大的特點,學習政府頒布的法令,知曉法律章程。這種普法教育甚至領先于21世紀的中國——因為這種習法,是從兒童時期開始的,社學中的法律教育內容不只限于《大誥》,還包括明朝所有的律令。而他們之所以“兼讀律令”,并不是為了培養朝廷的順民,因為知法的百姓不可能是順民,知法的百姓對于官府來說是麻煩,他們會用法律保護自己,這也是后世基層干部口中所說的“百姓知法維權意識強,工作不好干”的原因。
百姓知法,而官府不敢違法,百姓不知法,官府才能無所顧忌的魚肉百姓。明朝社學教育中“兼讀律令”培養出來的是知道用法律保護自己的百姓,而不是順民。這也是明代多“民變”的原因,因為百姓會在官府違法時用法律保護自己,當然他們往往選擇以“民變”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意愿,這種“民變”帶來的結果往往是以百姓勝利而告終,當然到了滿清,面對衙門前散步的“民變”,他們直截了當的選擇了屠刀。
現在,隨著大明的中興,這種領先于時代的普法教育,當然被朱明忠沿用了下來。現在的社學之中,同樣也要“兼讀律令”。
除非了識字、習禮、知法之外,還有就是倫理道德、詩歌、禮樂的學習,當然再就是算術,通曉《九章算術》,按照朱明忠對明朝社學的了解,讀了七年的社學之后,那些學業優秀的學生,教育程度應該相當于初中階段的學生。當然,他們沒有學習地理、化學、物理,可即便是如此,在17世紀,或者說14-17世紀之間,大明上下擁有千百萬等同于初中教育階段的學生,本身就是一個教育奇跡。
而現在,朱明忠所希望的就是復制這個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