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土著要么是被俘虜的猴子兵,要么是交趾的地主階級,要么是地主階級家的奴仆,無論男女皆被統一重新編號,且安排到清化境內開荒種田。
這些本來不是農民或者是靠吸食農民生產資料而活的地主階級,自然不愿意勞動種地也不會勞動種地,所以,也就需要由警務兵進行武力管理。
嚴嵩將開墾的耕地數量與糧食收獲數量列為重點考核的指標,所以,這些被派來交趾的官吏與警務兵皆很認真地監督著這些平時作威作福的交趾土著中上層人員勞動干活。
一名交趾土著因為曾經是地主明顯不愿意干活,在干了幾下后已常憤怒地要起身逃離這里。
啪!
這時候,警務兵直接開了一槍,將這名還沒跑進林子里的土著當場打死。
其他交趾土著見此也規矩了許多,只得老老實實地繼續勞動干活。
當然,還是有些許多交趾土著不愿意成為大明的農奴,想逃出去,也有逃出去。
嚴嵩甚至為此頒布了逃人法,作為交趾總督,他有立法權,但按照規定,只能在他任期內對非大明子民有效,所以,這條法令也自然只針對這些交趾土著。
嚴嵩要求清化境內每個縣定期每三個月組織一次逃奴處決,且直接將這些企圖逃跑的逃奴當著所有交趾土著的面全部處決,直接用大明版加特林機槍掃射,掃死完后燒掉變成肥料,用于增加土壤肥力。
基本上,交趾土著原來所有沒有從事農業生產的地主階級與地主階級附屬人員以及軍人皆被變成了農奴,每日只能從事農業生產。
受逃人法的影響,這些交趾土著的新農奴大多數開始習慣了自己新的身份,開始安安心心地做一個農奴,從事著土地耕種。
而對于交趾土著中的原有的自耕農和佃農自然依舊如往常,依舊種自己的地,只是每年要繳納夏稅秋糧。
總的而言,在大明已經占領的交趾清化一帶,原有的地主階級全部被消滅,基本上變成了更簡單的小農經濟社會,除了必要的一些城鎮,大多數都是自然村落,有舊的村落也有新的村落,只是每個村落都有一定數量的警務兵,而且每個村落的里長皆是由漢人擔任。
正因為此,即便在戰爭初期,在大明僅僅占領清化城一帶后,便已有近百萬石糧食陸陸續續被運回大明。
這些糧食大多數都是交趾原有的地主階級家的糧食,也有剛剛過去的夏稅。
無論如何,這讓大明獲得了更多的原料,自然也不用去在乎這些原料的獲得是粗暴的還是較為文明的。
當然。
雖說在交趾的土地被強行充公,變成了公有制,而交趾的農奴只有使用權,但即便是有使用權,也在所難免的會擁有私有財產,有私有財產就會有交易,有交易就會有商業,有商業就會有私有制經濟,有私有制經濟存在就意味著有剝削,有剝削勞動者的地主階級或者資產階級。
而嚴嵩則基本上是在抑制這種現象出現。
所以,他提請吏部時所薦舉的交趾地方官基本上都是儒臣,信奉的是重農抑商思想,推崇的是儒家治國理念,在商業上課以重稅,基本上限制到讓農奴的貨物交流回到以物易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