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抬眸看她一眼,又重新盯著手里的本本。
“未婚單身,放心,你的話我會如實紀錄,請繼續吧。”
凌小路莫名的有點驚喜。
“我不到16歲就出來工作了,初中沒畢業。我兩個弟弟都到了上學年齡,家里需要很多錢,所以我只能出來工作。”
“村里有人介紹我到B市做清潔工,畢竟是大城市,哪怕是底層工作者,收入也會比留在村里好。我便留下來了,慢慢融入這個城市。房東是老鄉,我以比較低廉的價格租個小單間。每個月到手的錢不一定,有時大幾千,有時一兩千,反正自己留點零頭,其他的錢全寄回去。”
“偶爾我也有私心,想給自己買點新衣服。我媽就經常說女人總要嫁的,嫁給老公就花老公的錢,結婚前多幫補家里。兩個弟弟要讀書,以后要結婚要房子,樣樣都花錢。所以我便只買最廉價的衣服,有時連飯錢都省了,去祁天家借泡面吃……對了,祁天就是救我的那個人,她以前是我鄰居。”
警察邊寫邊問:“你們,關系很好嗎?”
“跟我家人嗎?我不知道什么叫好,總之全家人都找我要錢,我算是家里的經濟支柱……”
“不,我是問,你跟祁天。”警察補了一句。
“呃……”凌小路一愣,“跟祁天啊,就是好姐妹啊!”
警察微微蹙眉:“好姐妹?”他回頭看了遠處的祁天一眼:“他是男是女?”
凌小路自知說漏嘴,就笑說:“不好意思,我可能摔壞腦子了,她……自然是男人,不過,她這人跟女的沒區別。”
“哦……”警察似乎接受了這個說法:“繼續。”
“呃,說到哪里……”
“你家人總是找你要錢,你辛苦工作,自己卻窮得叮當響。”
“呃,謝謝,總結得很全面。”凌小路整理了一下思路,繼續往下說。
“后來我工作了幾年,弟弟長大了,父母就張羅給他蓋房子,這得花許多錢。所以便想讓我早點嫁人,拿一大筆彩禮錢。”
“我媽找人給我介紹了個男的,也在B市工作,有份不錯的工作,老家是我們附近村的。”
“我們就約見面吃飯,聊得不錯。吃過幾次飯,大家印象還不錯。他說要不晚上去酒吧玩,我沒去過那種地方,他說的很有趣,我便同意了。”
“結果我們喝了很多酒,糊里糊涂就跟他去開了房。醒來之后我很后悔,將他罵了一頓,兩人便不歡而散。”
“有的人倒霉起來真是說都沒人信,我居然有了。妊娠反應很劇烈,經常吐得吃不下飯,我便告訴了祁天,她借我錢,去醫院打掉了孩子。”
“那段時間身體很差,然后公司又把我開除了,我就暫時留在家里休息。我告訴我媽工作沒了,暫時不打錢回去。她便三天兩頭跟我爸輪著打來催我要錢。其實公司給了我補貼,但我怕自己沒錢沒工作,連房子都沒得住,就騙了我爸媽。”
“沒想到,我媽后來竟然又給我張羅了一個對象。那時我身體已經沒問題了,就當交個朋友,誰知道這次的對象對我特別好,也從不毛手毛腳,時間久了,我便越來越喜歡他,前兩天他跟我求婚,我很高興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