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的,林鑫和駱欣玥一組,吳迪和蘇丹鈴一組,相當于是兩個組PK。
狄凡:“現在有請駱欣玥和蘇丹鈴兩位精英律師到主位就坐,準備答題。”
駱欣玥昂首挺胸,滿臉自信走過去坐下來。
蘇丹鈴不甘示弱、一臉高傲地跟著走過去。
吳迪:“歡迎蘇律重新回到我們的團隊,現在由我和林鑫來抽取蘇律和駱律答辯的題目。有請林鑫上臺來!”
林鑫走上臺跟吳迪站在一起,兩人伸手按下電視墻的開關按扭。
突然屏幕上閃現著一道道問答答題來。
“三……二……一,停!”倆人異口同聲喊道。
吳迪:“這次答辯的題目全都是遺產繼承問題。”
林鑫:“今晚的答辯題全都是搶答題。我和吳迪每人輪流讀五題,在我讀題時,如果蘇律搶到不會回答的可以求助吳迪。反之,如果是吳迪讀題,駱律搶到不會回答的,可以求助我。”
吳迪看向駱欣玥和蘇丹鈴問道:“你們都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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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欣玥和蘇丹鈴:“準備好了!”
吳迪先讀題:“遺囑能將所有財產交給“外人”嗎?”
駱欣玥秒回:“可以!遺產是公民個人的財產,公民在去世前對該財產具有完全自由處分的權利,因此可以任意約定將財產留給誰,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但是,本法第十九條也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也就是說遺囑人可以將自己的所有的財產,通過遺囑的形式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他人,但是如果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時必須要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給他。”
吳迪:“回答正確!下一題,請聽好了!涉及個人財產處分問題的遺書,可以視為自書遺囑嗎?”
駱欣玥和蘇丹鈴沒有搶答,倆人都在皺眉思考。
吳迪:“我數十秒,如果你們沒有搶答,那這道題就作廢了。十…九…八…七…六…五…”
駱欣玥大聲說道:“我來回答,可以視為自書遺囑,具有遺囑的法律效力。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也就是說,公民在遺書中涉及自己死后財產的處分問題,且確定為死者的真實意思表示,并且如果遺書中還有公民本人的簽字和明確的時間,卻沒有相反的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認定為自書遺囑。回答完畢!”。
頓時掌聲紛紛響起。
狄凡微笑著點頭:“不錯!回答得正確且簡明扼要。”
蘇丹鈴滿目猙獰,緊握雙拳,不斷地告訴自己:下一題她一定要搶答道。
吳迪看了一眼蘇丹鈴,假裝咳嗽兩聲,繼續低頭讀題:“訂立遺囑后又對遺產進行了處分,此時的遺產應該怎樣進行處理?”
蘇丹鈴翹起嘴角說道:“這道題我會,由我來回答。”
說完她嘚瑟地看向駱欣玥。
駱欣玥拿起桌面上的礦泉水扭開蓋子,優雅地喝水,連看都不看蘇丹鈴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