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場的情感導師們交頭接耳小聲討論。
駱欣玥看著他們問道:“老師們,你們對此有什么看法。”
某個知名情感導師:“事在于人為,他們不同意分手也沒辦法呀!人家有家庭有孩子,如果他們敢用威脅手段,那這對夫妻只能上訴法庭,涉及到婚姻家庭糾紛的案子駱律師你最在行。”
駱欣玥當場連線梁啟超的女朋友,這名女子聲稱跟梁啟超是志同道合的人,已經產生了感情不想分手。
駱欣玥讓幾名情感專家輪流給她做思想工作,最終把她給說服了。
劉雪琴的同居男友被展飛悄悄請來現場,他同意分手,但卻要劉雪琴還錢,他說劉雪琴在跟他同居的這三年里花了他二十多萬元,要劉雪琴最少償還他十萬元。
劉雪琴卻說他說謊,她沒得花這么多,倆人在錄制現場吵起來。
情感導師勸導也沒有用,劉雪琴的同居男友情緒失控,把轉帳證據拿出來。揚言要把劉雪琴告上法庭。
劉雪琴則哭著說這些錢轉到她微信零錢沒多久就提現出來兩個人一起用。
展飛看向駱欣玥:“你給他倆普及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駱欣玥:“因為劉雪琴和梁啟超沒有打結婚證,而且他們已經口頭離婚,而劉雪琴的男友已經離婚了,所以劉雪琴和她的男友屬于未婚同居。
由于同居關系不屬于我國《婚姻法》保護的范圍。所以劉雪琴和她的男友同居關系并不受我國《婚姻法》保護。他倆同居期間的財產也不能比照婚姻法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性質予以處理,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但你們二人是未婚同居,不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所以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劉雪琴的男友執著地大聲嚷道:“她不還錢,我就不同意離婚!”
對于這種同居鬧分手涉及到經濟問題的,一般旁人都沒辦法幫忙解決。
駱欣玥黑沉著臉看著劉雪琴的同居男友說道:“我剛才已經說得很明確了,既然你們在同居期間的財產不受法律保護,你還想用來威脅劉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