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欣玥看向在場的律師們:“你們哪個給這位老人講解一下?”
大家紛紛搖頭說還是你來講解吧!你講解得具體深入。
只有蘇丹玲站在一旁冷眼旁觀,駱欣玥不知道她這次跟她下鄉來法律援助究竟有什么目的。
“蘇律,你來回答!”駱欣玥隨口說了一句。
而蘇丹玲則甕聲甕氣地應道:“你懂的就搶著答,出盡風頭,不懂的你就推給我。”
“我希望我們的團隊這次下鄉法律援助除了做公益幫助村民答疑,還能給我們律所宣傳,現在是法制社會,希望人人知法懂法守法。”駱欣玥的話讓在場的律師們感到很慚愧。
蘇丹玲卻除外,她以為駱欣玥回答不了這個問題,等著看她出丑。
然而要失望了,駱欣玥對老人說道:“奶奶,你可以要求你兒媳婦馬上把孩子要回來的。她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在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同時,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也就是說,即便是繼父母,也有撫養教育未成年繼子女的義務,作為孩子的繼母,在孩子還沒有成年時,其就應該盡到父母的撫養教育義務,不得歧視或者虐待自己,更不能未經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擅自將其送給他人撫養,所以你兒媳婦將孩子送給親戚撫養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她堅決不愿意把孩子領回來,你們可以上訴法院。”
老人含淚點頭說道:“好!好!我知道她是違法的,就好辦了!”
駱欣玥對圍觀的群眾說道:“鄉親們,現在國家出臺新政策大力搞振興農村經濟,我們的法律援助也城市走向農村,我們四海律所竭誠為鄉親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讓鄉親們在發家致富的同時,也要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駱欣玥的話讓村民們感到親切又暖心。
有一位村民說道:“以前我們有什么矛盾和糾紛都要等到第二天去村委找干部解決,有時干部不在,我們要去到鎮司法所,反正就是麻煩!”
駱欣玥:“現在我們律所都會每個月下鄉做公益,每個周末也都會在律所開通線上線下免費法律咨詢活動,大家有什么問題可以打熱線電話,電話號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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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的律師們看到駱欣玥和群眾打成一片,也開始熱絡起來了,放下架子主動跟群眾交流。
駱欣玥剛轉身走出人群,想去走訪村里的一些孤寡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