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迪最近經常幫駱欣玥受理離婚案件,特別對于家暴出軌方面的,他輕車熟路。
他連忙上臺講解道:“阿芳應該以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情形向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具體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這兩種行為都是違反一夫一妻制、傷害夫妻感情、破壞婚姻秩序的嚴重行為。如無過錯一方提出離婚,法院應當準許。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第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書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被家暴、虐待的一方堅持要離婚的,應準予離婚。
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賭博、吸毒等惡習往往導致家庭經濟窘迫、夫妻關系緊張,甚至引發家庭暴力,使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于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分居是指夫妻之間不再共同生活,不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因感情不和,持續分居兩年以上,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當事人已連續分居兩年的舉證責任由原告方承擔。
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于離婚。根據《民法典》第40條的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經公告查卻無音訊,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宣告失蹤程序,被告法院宣告失蹤的,其配偶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即可判準離婚。
例如丈夫下落不明滿兩年,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即可判準予離婚。另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要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例如阿芳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判決生效后,她和阿強又分居滿一年,說明感情破裂已無和好,這時如果阿芳再次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即可判準與離婚。”
駱欣玥馬上點評:“葉喬的案例很經典,不過吳迪的講解還不夠到位。加油!你們還有一次機會。”
吳迪大聲嚷道:“我們與一等獎失之交臂了?”
林鑫立刻神補刀:“三腳貓功夫。”
葉喬怒著林鑫:“你又不是評委,你有什么資格評論我們?”
林鑫撇嘴聳聳肩。
蘇倩拍拍林鑫的肩膀:“林鑫,到我們上。”
林鑫立刻站起來,跟蘇倩肩并肩走上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