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象升一時半會沒有返應過來。
“被偷了啊!”
全旭聳聳肩不以為然的笑道:“這種玉米棒子,生的時候可以煮著吃,也可以燒著吃,特別是烤著吃,那個叫真香……”
“一畝地被偷吃了三四百斤?”
“這個正常,南來北往,這么多人,我也看不住啊!他們往玉米地里一點,誰知道他們是撒尿、打野戰,還是偷玉米?”
為什么偷吃,其實主要是全旭經常在家丁兵面前宣揚,同時,有一部分玉米棒子是全旭讓人摘下來煮熟吃,或者烤著吃。
直接外人敢偷的還真不多。
這個時代,可不像后世。
什么小偷有理,小偷偷了別人的西瓜,被追的時候摔斷腿,還需要瓜農賠錢。
在這個時候,抓著小偷,失手打死也是白死。
《周禮·秋官·朝士》“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
《隋書·刑法志》“盜賊群攻鄉邑及入人家者,殺之無罪”
《唐律疏議》“諸夜無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時殺者,勿論。”
《元史·刑法三》“諸夤夜潛入人家被毆傷而死者勿論。”
《大明律》“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其已就拘執而擅殺傷者,減斗殺傷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哪怕全旭的玉米地非常多,還真沒有人敢去偷。
畢竟,全旭的地多,他的家丁也多,人手更多。
盧象升不知道個中內情,他是非常生氣,經過再三檢驗,非常確定越不靠近道路的玉米產量越高,這說明,全旭所說的是實情,如此高產的玉米,吃著又非常可口,他連現在吃掉都心疼,更何況是被未熟的時候偷走吃掉?
“陸典吏!”
陸鳳鳴聽著全旭所說被偷的時候,他就知道不好了,果然,板上要落在他身上了。
“下官在!”
盧象升道:“即刻籌建全家莊鎮巡檢司,挑選干練老吏,把架子搭起來!”
“是!”
袁世卿一臉笑瞇瞇的道:“全爺,咱們院子里玉米放不下了!”
玉米需要晾曬,這個過程看天氣,少則七天,多則半月。
如果硬放,肯定能放下,關鍵是,他不僅僅有玉米,還有三萬多畝的土豆,三萬多畝的紅薯。
全旭的大院里預留的空間本來就不大,又被金梯書院占了很大一部分。
現在這個大院就有點太小了。
全旭想了想道:“咱們大院東邊,不是原來家丁訓練的訓練場嗎?把那里平整一下,堆放玉米和玉米秸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