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七章議事府升級政務院
朱元璋在《大誥》里諄諄教誨,親,“聲色貨利”禍害無窮,多少官員栽倒在上面,你們一定要系緊褲帶!
大明其實對官員的私生活控制極為嚴密,嚴禁官員招妓,除了法定節假日,無論公宴私宴,找歌姬舞女陪酒陪舞,哪怕只看不做,也得判兩年徒刑,或者屁股挨八十大板。
“今文武官皆得用官妓,今挾妓宿娼有禁,甚至罷職不敘。”
也就說,政府禁止筵席上女伎陪酒唱歌耍樂,尤禁官員嫖娼,否則可能一捋到底,永不使用。
“官吏宿娼,罪亞殺人一等;雖遇赦,終身弗敘。”
對宿娼的懲罰,僅比殺人犯輕一等。
到了晚明時代,這些政策幾乎形成了空文,不是朝廷允許,可是政策沒有執行,屬于默認狀態。
全旭雖然有意自立,但是對于很多大明的政策,他是堅決擁護的,他雖然是后世之人,卻擁有明朝的法律。
比如現在的遼東和臺灣、包括呂宋,關于自衛的法律,實施的是無限自衛,不是說等對方拿著刀或槍過來殺你,你才可以自衛,可是哪怕是對方出言恐嚇,可以直接擊斃。
就像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耍流氓,在后世最多拘留十五天,如果只是言語上的挑釁,沒有證明的話,根本就不會處理。
在全旭治下,那是可以直接擊斃的,當然,百姓可以擁有武器,但是不準帶出家門,要想殺你,只能在自己家。
遼東和臺灣同樣有紅燈區,同樣有從事皮肉生意的人,但是,遼東擔任議員或代表的人,只要嫖娼,那一要逮著就取消議員和代表資格。
對了,代表和議員的區別就是議員有選舉權,或被選舉權,代表只是代表,可以參加議會,沒有提議權,只有表決權和參與權。
由于瓊州府還沒有建立全旭的官府體制,執法的問題,只能由全軍的親衛團進行。
李彥慶和袁宗第帶著親衛團和近衛團的時候,將芙蓉河兩頭一堵,為了避免花船從河逃跑,甚至調動了兩艘炮船。
別看全家軍的飛魚炮船在海戰中,只是配合主力戰船戰斗,在芙蓉河里,已經是龐然大物了。
“袁老弟,你這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了?”
袁宗第憤憤的道:“這些當官的,沒有一個好鳥,侯爺說了,把他們抓起來,那就一個也不放過!”
“抓起來怎么辦?總不至于槍斃吧?”
袁宗第道:“大帥要槍斃這些王八蛋,我親自行刑!”
事實上,全家軍的熱血將士,看著當官的如此表現,他們心中也充滿了怨氣,憑什么老子在戰場上殺得尸山血海,你們在后面享受著神仙一般的日子。
“弟兄們全部就位,幾條道路都放了崗哨,河下游也封起來了,是不是馬上行動?”
“李大哥,你左我右,給他們來一個大包圓,膽敢逃跑和反抗,格殺勿論!”
“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