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靜飛回到律所就找我去了解情況。
團隊會出現這樣不該有的矛盾,說明分工上還是有不合理的地方的。
否則大家也不會因為工作上的事情鬧矛盾。
雖然并沒有影響正常工作,但大家情緒上肯定都是很不開心的。
這個問題不解決,后面大家還會有新的矛盾出現。
不僅是我,之前青蘋和劉秘書之間也因檔案的事情鬧過矛盾。
青蘋覺得既然檔案是由劉秘書建立并放入檔案的,那么后期當事人多寄的材料也應當由劉秘書放回檔案袋中。
但劉秘書覺得,剛寄來的新委托材料由她負責歸檔沒問題,但后期檔案己經移轉給了青蘋,如果當事人再寄重復的材料,青蘋只需自己放入檔案就可以了。
畢竟檔案移轉以后存放在什么地方青蘋自己最清楚,再說了,移轉后的檔案材料由青蘋負責保管,別人是沒有權限去翻閱檔案袋的。
只有這樣才能責權明確,檔案在什么環節出了問題,就由誰承擔責任。
劉秘書的考慮不無道理。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類案件參訴人員多,檔案材料多,有的當事人提供的股票對賬單就多達上百頁,這些都是重要的證據材料,一旦寄到我們手里,我們就必須保證所有材料的安全性,確保絕不在我們手中丟失當事人的任何材料。
于是,我對靜飛說:“我覺得目前分工有些不合理,分配后的案件咨詢應該由各個負責案件的人回復更為妥當。第一、她們知道案件具體情況,回答會更專業、更到位;第二、她們回復,對當事人來說,更有說服力,也能提高當事人咨詢的滿是度。”
靜飛聽了,笑了笑說:“你反映的問題我也考慮過,目前我們案件多,人員少,進行過細的分工,當前還做不到,不過我會考慮考慮的。”
之后,靜飛又分別找了團隊其他人去談話了解情況。
所有人都問完以后,靜飛又單獨找我說:“如果重新進行分工的話,你這邊訴后的所有咨詢都要分配給團隊其他人去做,另外你現在負責接聽的五部電話我準備全部分配出去。以后,你只需要回復A手機上所有微信、短消息、未接來電就可以了……”
靜飛說著,打了個噴嚏。
之后,他接著說:“以后明確一下,檔案移交到誰哪里,后期跟材料有關的事情,就都由接收檔案的人負責。”
“這樣最好!”我高興的說。
“當然,你這也由于原來的工作任務減少了,相應的以后索賠網前臺上的通告就由你來負責發布。”靜飛補充說。
“這沒問題。”我隨即就答應了。
我這個人,說來也奇怪,從不喜歡強人所難,更不喜歡占人什么便宜。
即使靜飛不講這些,我也會提出建議增加點工作內容的。
我知道,目前有很多一些網站后臺管理和擴廣工作都是由靜飛自己管理和運營的。
他平時開庭的多一些,有時還出差去外地,所以網站通報工作經常會有滯后。
如果以后這塊的部分工作由我來負責,那么信息通報一定會更速訊、極時一些。
一切為了團隊利益!
我不停地鼓勵自己,心中豁然開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