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為潘將軍所擒,正是刺后三人組中的那名少女。
潘將軍昨夜斬了兩賊,將那女娃嚇哭了,沒命的嘶吼道,
“你不能殺我,我爸是李彪!”
她這么一咋呼,還真把潘將軍嚇住了。
這李彪又是何許人物?
我們就要從古代皇帝批奏章這事兒講起了。
之前我們曾說過,奏章先入尚書省,尚書省是窗口部門,有章必收的。
然后在尚書省這里作一次過濾,哪些能打回地方辦理,或者可以直接交由其他府司處理的,在這里就過濾掉了。
剩下來的奏章送進門下省,門下省才是真正有實權的地方,他們可以主動處理一些奏章,將疑難不決的,批好意見注解,送中書省。
中書省就是皇上的秘書處,按道理送到了中書省的表章都應該是皇上御批的。
但這都是理想狀態,其實呢,皇帝要批閱的文書很多,而且各朝歷任的皇帝勤勉程度也有不同。
所以很多皇帝干的都是畫圈圈蓋大印的活,甚至還有更懶的連玉璽也交給親信蓋了。
因此在實際操作中,皇帝都會默認一些臣子的批注建議通常大方向都是對的,這種人批上來的折子,就只要蓋印就行了。
這個人會是誰,屬哪個部門,那真的要看當朝皇帝的喜好。
他有可能只是門下吏,也有可能是中書令,尚書仆射,甚至只是一個宦官。
在當今大魏也有這么一號人物,這人并不是權傾朝野的李沖李少傅,而是中書省著作郎兼御史中丞李彪。
元宏評價李彪“吾之有李生,猶漢之有汲黯”。
李沖更是夸李彪可平章古今。
平章,平者,評也;章者,彰也。
就是說他臧否古今三觀在線,這樣的人物遞上來的奏折,免閱直批。
所以這李彪可謂是為君平章事第一人。
此后但凡人臣得了平章事的頭銜,無論他掛得是什么階級的官職,都有相佐的實權。
李彪的可怕還不止于此,更重要的是他還兼了御史中丞這個監察職司。
什么意思?
就是他可以彈劾百官,奏折自批!
這隱藏權限多恐怖,可想而知?
當然,他能有這個權力,完全出于魏帝對他人品的認可,認為他可以如先賢汲黯一般公私分明,剛正不阿。
正因為如此,除了今上本人,大概朝堂里也只有李沖一個人懟得動李彪,其他人哪兒敢碰這硬骨頭?
眼下說抓到的刺客是李彪的女兒,那都沒人敢去問審。
可是眼下事關重大,沒人審,也要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