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沖虛道長!”
元瞻右手平伸,碎步后退,將那名從青州連夜請來的道人讓在了前面。
“無量……”道人口宣道號,猛然想起天尊這個詞與天宗關系密切,眼下犯忌諱,急忙改口,“太乙真人!”
東方第一天帝太乙救苦天尊就這樣莫名其妙地降格成了真人。
“貧道已經將孔將軍的神識取在了這只玉凈瓶中,此瓶可帶我們找到真兇!”
元瞻點了點頭,
“孔將軍遇刺當天在場的官員,全部出列!”
二十六人一字排開,慶云,崔彧,祖暅之也信步入列。
沖虛道長舉著玉凈瓶自二十九人身上依次晃了過去,最終搖了搖頭,
“兇手并不在這二十九人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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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章節的敲黑板時間,我們要講兩個問題,都出自讀者的反饋。
首先我們要講的是讀者提出本文關于標點符號的使用不規范,對話的引號之前,極少使用冒號。
這件事對于所有沒有高考的同學來說,的確是個毒點,千萬不要學。
但是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的是標點符號使用的合理性。
中文的標點符號在19世紀末期才開始使用,并不是一個非常長的歷史過程。就和我們之前討論的地得一樣,這都是近現代文字語法規范化的產物。
既然是語法規范化的產物,那么對于每一種標點符號就一定有他的注釋。
冒號:是用來表示提示下文或者總結上文的標點符號。
其主要用法如下:
一、用于書信、講話稿的稱呼語之后,表示提起下文。
二、在采訪、辯論、座談、法庭審訊等言談的記錄中用于說話人名之后,以引出說話內容。
三、用于提示性話語之后,表示提起下文。
四、用于總說性話語之后,引出分說。
五、用于總括性話語之前,總結上文。
六、用于需要解說的話語之后,表示下文是解說。
七、分隔作者和作品名稱。
八、分隔標題中的主題詞和說明補充部分。
我們可以看到,這八種用法當中,和對話有關的只有第二條,也就是說,只有在某些特定的必須明確指示發言者和發言內容的情況下,冒號才是唯一的選擇。
在冒號使用的注意事項中,也有兩條可以參考:
*“某某說”、“某某想”等后邊常用冒號。但有時不想強調提示語,或不直接引述別人的話,則不用冒號而用逗號。如果“某某說”是在所有引文的后邊,“說”后用句號。
*一般說來,一句話里只適合用一個冒號。如果一個冒號范圍里又用冒號,就形成了冒號的套用。
這兩條注意事項解釋了冒號的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