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統一、堅實的中國,才能為華夏民族的富強奠定基礎。
大順是建立在明朝之上,想要不重蹈明朝老路,陸四這個大順領導人肯定要想辦法改變明朝的弊政。
定鼎北京后,加強中央集權、恢復地方民生、籌集大順軍餉是有關大順能不能再次立足腳跟的三件大事,而這三件大事又無一不涉及到對地方財務的整頓。
明朝一年不過收幾百萬兩,到了滿清一年收兩千多萬,稅賦增加了好幾倍,加到福臨的兒子都不好意思再加,于是“永不加賦”,結果卻落得人人都在贊美大清,士紳官員齊贊大清好,這個先進的經驗陸四是必須要照搬的。
前番歸降的河南布政使袁有龍日前上疏,疏中有言前明時,富者田連阡陌,竟少丁差,貧民地無立錐,反多徭役。
袁有龍的意思是請監國能夠體查民情,中央政府今后制定的政策能夠傾向于貧民,尤其是現在河南全省人口不過百萬,倘若繼續如前明一般橫征暴斂,恐中原之地很難實現太平。
這個大概是古今中外官員在大亂之后的一慣“套路”,雖然很有效,但幾十上百年一過,過去的舊問題又會出現,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被陸四內定為下一任衍圣公的前曲阜主薄文彥杰的上書比起袁有龍的“套路”就有建設性了。
離開山東時,陸四給了文彥杰一個任務,就是用一年時間走遍山東的大小鄉村,實事求是搞一搞民情察訪。
為什么不讓其他人,而是讓一個主薄去察訪,原因就是這個文彥杰務實年輕,身上沒有從前明朝官的“官僚主義”,有一股新氣。
在接到北京公文著其與山東通會陳不平入京理政后,文彥杰便將這一年時間對山東各地走訪調研的成果寫成《山東人丁稅役考察書》遞呈行營。
書中寫道:“查舊例,人丁五年一審,分為九則,上上則征銀九錢,遞減至下下則征銀一錢,以家之貧富為丁銀之多寡,新生者添入,死亡者開除,此成法也...”
大意是說過去明朝征銀制度看上去頗是完善,然而具體執行隨著年代久遠,地方有司未必留心稽查,也就是沒有做到五年人口一小計,十年人口一大計。官員怠政又為博戶口加增之優績,遂不顧民間之疾痛,只在上任黃冊隨意拿筆增添。
結果一任又一任,如某地實有丁口五萬,幾任下來,報到戶部的丁口卻有可能達到七八萬。甚至是死人都在冊上不予去名,剛生之嬰兒亦上戶冊予以繳稅。
陸四是在武英殿看的文之報告,讀到此段特意拿朱筆畫了個圈,爾后在邊上注道:“此虛報浮夸。”
這還是官員怠政求考績上優之舉,在民間更有士紳利用免稅、減稅之特權故意隱瞞人丁,又有鄉野狡猾之民以“客籍”規避,或投獻士紳以為避稅,然而戶部仍按各地上報人丁收稅,最后便是大量賦稅落在貧民身上。
文彥杰說如山東曹縣,“豪強盡行花詭,得逃上則;下戶窮民置數十畝之地,從實開報,反蒙升戶”,結果“其間家無寸土,糊口不足,叫號吁天者,皆冊中所載中等戶則也”。
最后,文彥杰一針見血指出“在民有苦樂不均之嘆,在官有征收不力之參,官民交累”,懇請監國闖王務必要重視此事,從中央到地方要對此舊弊進行革除。
陸四將此書交顧君恩看,言自己起于淮揚農家,深知民間疾苦,而于官府征收錢糧尤為留意,惟恐使百姓滋擾。
“自永昌皇帝于前明崇禎十六年于襄陽建新順之日起,大順已是永昌三年,雖各地減稅、免稅年限不定,但國之根基為錢糧,年限一到征稅難免。怎么個征法,便是要緊了。再跟從前那般亂征法,任由地方小吏同那士紳老爺從中漁利,我不上煤山,我那子孫也要上煤山!”
陸四問顧君恩是不是可以在新的中央政府架構專門設立一個同六部平級的稅賦機構,將中央同地方的賦稅統歸這個機構來執行,以一定比例提取中央,留存地方,從而避免地方亂收稅及各種苛捐雜稅。
并稱今后農稅要逐年遞減,大順將來要重點發展商業,并要著手與海外貿易,從而通過提高商稅來減輕農民負擔。
“眼下咱們大順人少地多,土地問題不是大問題,但要想到以后,種地,苦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