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一致的。
在《孟子》中,孟子還說:“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又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墻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楷死者,非正命也。”
前者是說,不管命短命長,我都不三心兩意,只是培養身心,等待天命,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
后者是說,天底下人的吉兇禍福。
無一不是命運,只要順理而行,接著的就是正命。
所以懂得命運的人不站立在有傾倒危險的墻壁下面。
因此,盡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
這里,孟子雖然認為天命的力量無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應該按照我的仁義而行,不能無緣無故地白白送死。
無疑,這對孔子的天命觀來說,有著補充的一面。
此外,先秦諸子信命的還很多,而以儒家的勢力為最大。
命運觀經過先秦學者的一陣鼓吹,其時從上到下。
從統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風氣一時很盛。
早在殷商時期,當時的統治者們,就已習慣于在每做一件事之前,總要先占卜一下天意如何,是兇是吉?后來,又由于人與天地相應觀念的影響,更使得人們普遍認為,整個天下的命運和每個個人的命運,都和天時星象有關。
《周禮》記載:“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兇。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
這是說馮相氏和保章氏,是專管歲時星象,并從而窺探命運從而推測人間吉兇禍禍福的一種職官。
命數,這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概念。
天方誠等命數有一段很好的論述:“人為自然界天與地作用的產物,人在天地間生存、運動;宇宙萬物都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人、天、地及宇宙萬物的運動無一不受著一種數的制約。古人認為,對這種數,人們可以通過卜筮等術數手段,得到神的指點和啟示,感知和認識它。”
數是宇宙本質現象在度上的規定,有一定的規律可循。
它是有形的,也是無形的,它是點和線,也是波和場。
它是數字的學問,也是哲學的學問。
它是清晰的,也是模糊的。
古大火華國唐代大儒劉禹錫在《天論》中認為數是事物內部的聯系,凡物必有數,由數可以得理,順乘其勢。
他說:“水與舟,二物也。夫物之合并,必有數存乎其問焉。數存,然后勢形乎其間焉……今夫蒼蒼然者,一受其形于高大,而不能自還于卑小;一乘其氣于動用,而不能自休于俄傾。又惡能逃乎數而越乎勢邪?”
又云:“吾非斯人之徒也。大凡人乎數者,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以理揆之,萬物一貫也。”
可見,數是考察事物的著眼點,通過數的分析,可以知道事物的發展趨勢。
在孔子的學說中,還保存有“天命”的觀點。
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中,知道了樂天知命,才被稱為君子。夫子到五十歲明白這個道理,一切通達了。
三十三天之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