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部落的竹弓并不是很長,只有一米三左右,十分適合在馬上騎射,而且他們的竹弓也不是單體弓,或者說,是由三個長短不一的竹片粘和在一起制成的,但是其射程依然很差勁,勉強能達到150米。
可是在這個距離下,他們的獸牙竹箭就已經沒什么殺傷力了,尤其是面對漢部落的全甲騎兵時,嗖嗖嗖的箭矢打擊在戰士們的甲胄上,然而這種空竹管做成的輕箭殺傷力極低,打在甲胄上立刻就掉了下去。
隨著雙方距離的靠近,一些箭矢已經在戰士們的盔甲上留下了痕跡,但是也僅此而已,30米,射過兩輪箭矢之后,雙方已經到了面對面沖臉的距離。
拉成一列橫線的漢部落重騎兵一下就把對方的所有人兜在了戰陣之中,所有人都雙手橫持著長刀,他們只要往前沖刺就行,根本不用做出多余的劈砍動作。
噗,呲——
長刀受到對方身體阻擋的聲音不斷響起,然而在馬匹高速的沖刺下,即使沒有開過刃的鐵片依然能把人體削成兩半,更何況專門為此精心打制的長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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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云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草原漢子,在廣袤的草原上生活,為了水草豐盛的牧場,為了人口,甚至為了女人,部落之間經常出現大大小小的戰斗,有的部落勝了,就可以獲得大量的牲畜和女人孩子,而那些敗者,要是不愿意臣服,就只能被驅逐,或是殺死。
烏云就來自這樣一個戰敗的部落,那時的他長的還沒有馬背高,按照草原的規矩,他這樣的孩子只能算是戰利品,不能當作大人一樣打殺,可是心中懷恨的烏云并不愿在敵人的帳篷中茍且偷生。
他想要報仇,可是卻沒有能力,直到他后來偷了馬逃離那個部落,從此成為一個流浪的野人,在流浪的生涯中,他見慣了大大小小的戰斗,強壯的男人們拿著角弓無情的射殺著自己的同類,他知道自己沒有可能打過那樣的人。
直到他遇到了凌風,那個曾經和自己一樣,有過幾面之緣的野人,他身上穿著精致的毛布衣服,和一群束著頭發的人呆在一起,那個時候,他才知道對方已經加入了漢部落,而且還在那個龐大的部落中有著不低的地位,這讓烏云十分的羨慕。
于是,受到凌風的舉薦和游伏的邀請,烏云也成功的加入了漢部落,見到了那個人人稱之為神明的首領,他很幸運,和他一起加入漢部落的幾個草原野人都得到了首領的重用,成為了漢部落一名光榮的戰士,甚至還是個小軍官。
烏云當上了小旗官,手下管著11個人,這是他沒有想到的,首領居然那么信任他這個野人,而且給他分配的任務也是他最擅長的事情,當一個騎兵領隊,教會自己手下的人騎馬,并且能在馬背上戰斗。
這種事情對于獨自闖蕩草原的野人來說在正常不過,可奇怪的就是,首領發給他們的武器不是弓箭,而是一種銀光閃閃的長刀,這是他從來沒見過的武器,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于是出于心中的不解,他親自去找了首領詢問。
“弓箭會有的,但不是現在,質量好的弓需要很長的時間來制造,我沒有那個時間,所以你們現在只能用刀,去騎著馬砍死你們的敵人吧,想要弓箭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冬天才行。”